法官喜欢怎样的口才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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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官喜欢干练、效率高的律师。
他能用简洁、通俗的口才,发表辩护意见,节省了法庭的大量时间。法官不喜欢发表长篇口才哗众取宠的律师,他们浪费了他人的大量时间,使人听到的是口才内容空洞,华而不实的辩护口才。
第二,法官喜欢高水平的律师。
他们出众的口才使法官听讼的兴趣盎然,他们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渊博的知识为法官解决了许多法律上的难题。滥竽充数、水平低劣的律师是不会引起法官任何兴趣的。
第三,法官喜欢谦恭的律师。
与他们效法官感到心情舒畅、愉快。法官讨厌傲慢无礼,目空一切的律师,他们的意见再有理,法院也希望能寻找出瑕疵,作为驳回其辩护意见的证据。
第四,法官喜欢诚实的律师。
法官都非常欢迎讲理的律师,他们客观地认定案情不歪曲事实,他们正确地解释法律,不曲解法律,以最适当,最有效的方式阐述自己的观点。法官听讼并不是为了欣赏控辩双方的辩论技巧,而是为了寻找可供参考的判决依据。对于有争议的案件,法官希望从律师对案情的透彻分析和对法律的完美解释中得到启示。诚实的律师能使法官获得正确的答案,满足他们渴求真理的思想愿望。当法官认为律师言之有理,切合实际,就会很乐意接受律师的意见,将其转化为判决的内容。对于歪曲事实、曲解法律、无理强辩的律师,法官十分地鄙视。
最后,法官喜欢正直的律师。
这些律师具有大无畏的勇气,他们尽职尽责地为被告人辩护,而不管公众对这个被告人有多么强烈的舆论,不管辩护会给律师带来什么样的不利之处,也不管当事人是否有钱,能否获得辩护费。法官厌恶不尽职尽责只收钱不办事的律师,不敢伏义直言的律师和没有同情心拒绝法律援助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