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反驳中的三种常见的论辩比较法!

在论辩中,面对辩敌咄咄逼人的进攻,如果直接反驳难以取胜,不妨巧妙地将敌我双方论据放在一起,使之形成比较,让对方错误的论点自行暴露。下面我们来看看三种常见的论辩比较法。

一、假命题比较法

有时,辩敌没有可攻击的目标,常常以假命题发起攻击。我方如果就命题的真假与辩敌争夺城池,往往纠缠不清。这时候,如果能端出一个与对方命题相似的假命题进行批判,往往能取得很好的效果。

国务院前朱镕基访问日本期间,在一家电视台和日本民众进行了一次对话。对话中,一个自称渔民的青年男子问朱:“我来自长崎,我们那里的水受到了很大的污染,这是由于跟中国离得比较近的缘故,您对这件事怎么看?”

朱镕基说:“我在国内的时候也听我国的一些渔民说过,现在东海的鱼越来越少,他们把原因归咎为贵国对海水的污染,开始的时候我不知道是哪个地方,今天我明白了,原来是长崎。当时我就对那些渔民说,你们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也是愚蠢的,出了问题不仔细反思自己的行为,而将原因归咎于别人,是在推卸责任。”

日方渔民向朱镕基发问,声称长崎海水污染,是因为离中国太近,这显然是一个假命题。如果直接还击,难免牵涉很多问题,一时纠缠不清。于是,朱镕基造出一个与日方相近的假命题,说我东海鱼类的减少是离日本近造成的,并对此观点进行了严厉的抨击,以谬制谬,具有很强的反驳力度。

可见,数量比较法,能让辩敌的谬论暴露无遗;事例比较法,以对方论点为挡箭牌,辩敌如若来犯,便等于自打耳光;假命题比较法,以虚制虚,让对手措手不及。我们在论辩中,善用比较法这个“杀手锏”,往往可以轻松取胜。

二、数量比较法

有时候,在论辩中,不需要多么复杂的判断和推理,只要把两个关键的数量词放在一起,进行比较,往往能点到对方的死穴,令其哑口无言,这就是数量比较法。

李晗和美国留学生盖斯是好朋友,他们同在一所著名大学学习。一次他们闲聊天,谈及中国进口石油的问题,发生如下论辩:

盖斯:中国政府的能源战略好厉害,有报道说你们每年要从非洲“拿走”3千万吨石油。

李晗:你说的“拿走”怎么好像“掠夺”啊?难道我们是白拿的吗?

盖斯:可这个数字足以让世界震惊了。有媒体称你们真的是在掠夺资源了。你难道还不知道吗?

李晗:我们中国是发展中的大国,每年的确需要大量的石油供给。但我们又是产油大国,中国每年进口的石油,仅占能源资源需求的3%。你觉得这个比例很高吗?

盖斯:的确不算高,可那也改变不了掠夺的事实。

李晗:我觉得你不可以这样说。你们国家石油用量比中国要大得多,每年仅从非洲进口就超过1.6亿吨。是不是你们的媒体也批评过你们掠夺非洲资源呢?一个是3千万吨,一个是1.6亿吨,我也搞糊涂了,到底哪个是掠夺啊?

盖斯:……

为了驳斥盖斯的谬论,李晗从“3千万吨”占中国能源需求的百分比来突破对方的观点,可盖斯仍没有放弃“中国掠夺论”。这时候,李晗搬出了美国从非洲进口石油的数量——1.6亿吨,与中国的3千万吨相比,在两个数量词对比形成的巨大差额面前,盖斯终于哑口无言。

三、事例比较法

面对辩敌的发难,如果就事论事和对方纠缠,有越抹越黑的可能,为了避免这种结果,我们可以依照同样的逻辑,拈来一两件与之相似的事例,进行比较,事实真相摆在面前,谁对谁错就不言而喻了。

在一次企业家年会上,有西方记者向一位中国企业家发难:“听说去年你们中国国庆活动花了很多钱,可是中国现在还有很多贫困地区,把这些钱用来治理贫困不是更好吗?何必搞这些华而不实的东西呢?”这位记者貌似在为中国提建议,话语中却夹杂着恶毒的挑拨和指责。

中国企业家说:“中国的钱该怎么花,用在什么地方合适,该由中国人自己说了算。对过去的纪念,正是为了未来的更好发展。一个国家,对自己历史上的纪念日隆重庆祝,已是国际惯例,并不是中国发明的,这也值得奇怪吗?1976年,美国为庆祝独立200周年举行了空前盛大的庆典;几年前,法国纪念大革命200周年,通过电视转播,全世界都看到了那次大规模的庆典盛况。纪念日庆典美国可以搞,法国也可以搞,中国就不可以搞了吗?美国也有无家可归的人,法国也有很多穷人,大家的情况都差不多嘛。”记者无言以对。

面对西方记者对我国举行国庆活动的无理非难,中国企业家首先以“中国的钱该怎么花,用在什么地方合适,该由中国人自己说了算”表明立场,然后搬来“美国独立200周年”和“法国大革命200周年”两大著名庆典,与我国国庆庆祝活动相比较。同样的事件,衡量起来当然不能用两个尺度。西方记者若再发谬论,那就是自己打自己嘴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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