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跳楼自杀围观起哄者是否应当担责?
19岁的女孩李某在公寓8楼窗外的小平台上,坐了足足4个小时后跳楼身亡。一方面是猥亵女孩的老师,另一方面是一伙看热闹的群众。据悉当时有数百名群众驻足观望,并不时发出欢呼和鼓掌声,还有网友发帖称:“倒是跳啊,坐那犹豫什么?”女孩最终跳下,而对于围观群众的一系列做法是否刺激了李某,是否扰乱社会治安的问题,女孩跳楼自杀围观起哄者是否应当担责?您怎么看?
正方观点
对于李某最终跳楼的结果,围观群众应当担责。无论女孩因为何种原因准备跳楼,作为社会安定的一份子都应该帮助女孩稳定情绪,避免悲剧的发生。这些围观起哄者不仅违背了社会道德,而且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公安和消防人员的救援,面对即将消失的生命,不是积极的去挽救,而是在推泼助澜。围观起哄者见死不救煽风点火,表现出对生命的漠视和不尊重不亚于落井下石,应该依法给予惩处。
反方观点
对于李某最终跳楼的结果,围观群众不应担责。首先要搞清楚引起女孩想要自杀的根本原因,是因为老师的猥亵及不提起诉讼的判决,而不是群众站在距她近40米开外的地方说着她根本听不清的冷嘲热讽。虽然群众围观起哄非常令人气愤,从小处说是看热闹,从大处说是见死不救。但群众与女孩并没有任何瓜葛,女孩跳楼的结果也并非他们一手造成,所以仅以道德谴责,而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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