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遇难,该施救么?

网曝:一名小偷被群众合力追赶,慌不择路,跳进了河里,虽然围观群众有人在呼喊“快救人”。但遗憾的是,当时并没有人下水施救。在水中挣扎近十分钟的小偷,最后溺亡。善恶一念之间,那么面对小偷的生死我们是救还是不救?

1、不救!凡事有因才有果。凡主观有意使坏的人都不应享受人权!!!活该!

2、应该施救,小偷虽然犯过错误,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小偷犯错固然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但是小偷遇难是另外一回事,不能因为小偷遇难就不救。

3、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在落水时我们都应该施救。小偷偷了东西,那么他应该接受相应的惩罚,法律会做出这一决断,作为群众,我们可以对于小偷偷东西的行为进行谴责,但我们无权处罚小偷。我们处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退一万步讲,即便是惩罚小偷,也绝对不能见死不救,如果人们随意的根据自己的判断来处理这样的生死问题,某种程度上讲,是不道德的。

4、如今的小偷没有行侠仗义,更不会有劫富济贫!小偷其实很龌龊,只不过看似比抢的性质好点,事实证明都相当的残忍暴烈,有的带刀带凶器,古人云暗的叫偷,明的叫抢,蒙叫骗,在医院小偷偷走借过所有亲戚朋友来的救命钱,在车站小偷偷走几年不曾回过一次家辛苦在外打拼的辛苦钱,小偷偷走了可怜天下的宝宝并随便杀害丢弃,还有很多好多,不要说每个小偷不一样,那只是他没想到的没有他不敢干的,这么猖狂就正因为中国狗屁法律不严造成的,不要谈什么人权啊,不救他残忍什么的,最起码的认错思想都没有,一个想要被救赎被改化的人是不会轻易放弃和逃避的。他既然选择跳河那就是想逃避处罚,干嘛要救???如果他没死而是游过岸边,逃脱了,加上中国的酒囊饭袋久久不能破案,那就好了!

你的观点呢?


NSDA“SDcamps”全国英语演讲与辩论大赛(大学组)/SDcamps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与辩论大会(中小学及幼儿组)/美式辩论赛(以下简称大赛/大会)现诚招全国省市合作伙伴或城市合伙人,共同进行推广NSDA赛事品牌、举办赛事及培训活动、开展素质教育、美式营地项目等多方面合作。

我们希望认同NSDA理念,有赛事组织经验,或有教育资源,特别是有理想有热情的机构或个人一起携手,共同推广NSDA品牌、赛事及素质教育。以机构的形式,或以城市合伙人的方式均可。具体的赛事组织、盈利模式,欢迎电话或微信咨询。

微信:0012133598196

详情查看:NSDA(全美演讲与辩论联盟)赛事活动诚招全国各城市合作伙伴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