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醉酒

鲁迅醉酒

作者:何况

许多年前我说过:“一个会喝酒的男人,如果他没有醉酒的历史,我不跟他做朋友。”我当时认为,会喝酒而从不醉酒并非一定是酒量过人,只是这样的男人城府太深,对谁都不信任,时时藏着掖着,真比“横眉冷对”的鲁迅先生还警觉。对这种人最好敬而远之,免得被算计。

重温《鲁迅日记》,发现鲁迅也有疯狂喝酒的经历。以壬子(1912年)八月为例,一个月饮酒达十次,可谓频繁。

频繁饮酒的鲁迅是否会醉酒呢?萧红在《回忆鲁迅先生》中说:“鲁迅先生喜欢吃一点酒,但是不多吃,吃半小碗或一碗。鲁迅先生吃的是中国酒,多半是花雕。”许寿裳在回忆文章中也说,鲁迅不敢多喝酒,因为他的父亲曾有酒脾气,所以他自己很有节制,不敢豪饮。但从《鲁迅日记》看,北京时期的鲁迅不仅耽于杯中之物,而且常醉。如1912年7月14日记:“下午偕铭伯、季市饮于广和居,甚醉。”半个月后的8月1日记:“晚饮于广和居,颇醉。”许广平日后在《欣慰的纪念》中也说过,由于当时政治的压迫和“正人君子”的诬陷,“真使先生痛愤成疾了。不眠不食之外,长时期在纵酒”。这从一个侧面证实,北京时期的鲁迅确是常常借酒来消解心中苦闷的。

我对鲁迅的醉态有些好奇,但查了手边的几种鲁迅传记,包括许寿裳的《许寿裳谈鲁迅》、曹聚仁的《鲁迅评传》、林贤治的《鲁迅的最后10年》等,似乎都为尊者讳,不记这方面的材料。依我的经验,越是理性的人,醉后的场面越难收拾。所以许广平1925年10月与鲁迅确定爱情关系后,便婉转陈说,要鲁迅禁烟禁酒。鲁迅对许广平的要求似乎打了折扣,烟照吸,酒却是真的少喝了。他在1926年6月17日给李秉中的信中说:“酒也想喝的,可是不能。”所以我有一个想法:1926年鲁迅愿意选择到相对僻静的厦门大学任教,除了想远离政治,远离京城学者、教授圈之外,恐怕也有逃避酒场的意思。事实上,鲁迅到了厦门以后,熟人少了,生活习惯有了很大改变,几乎不再喝酒,因为这会让许广平不安。在给许广平的信中,鲁迅经常流露出在厦门“无须喝酒”的欣悦心情,甚至憧憬说:“将来如到广州去,应该在校中取得一间屋,算是住室,作为预备功课及会客之用,另在外面觅一相当的地方,作为创作及休息之用,庶几不至于起居无节,饮食不时,再踏在北京时之覆辙。”可见,鲁迅对北京时期狂喝烂醉的生活有了深刻的悔意。

因为许广平的“禁酒令”及健康原因,鲁迅后来在酒桌上的应酬明显减少。这使鲁迅有了更多的写作时间。看来,我应该修改我说过的话,以后少灌朋友的酒。当然,朋友相聚,酒总还是要喝的。但喝酒应适量,毕竟经常醉酒是损害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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