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我不懂
爱情,我不懂
作者:蒋方舟
裙下无匍匐的小兵,库房没有存货,自己心里头连个可念想的人也没有——到目前为止,我在爱情上仍然没有任何斩获,创造了连剩21年的纪录。
恋还是不恋?
我身边的人都谈了恋爱。晚上,宿舍的姑娘们打电话,一片莺声燕语,撒娇撒成环绕立体声。有时放下手边的事猥琐地偷听,想知道当她们谈论爱情时,都说些什么。
听了才觉得恋爱的琐碎无趣,无外乎是说自己一天吃了什么,好不好吃,吃了多少,有没有发胖的危险,胖了你是不是依然还爱着我。我对爱情刚燃烧的憧憬,往往被此打败。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恋爱的人是傲娇的。后者为了显示他们掌握了某种神秘而了不得的资源,随时随地都可以立刻入戏做生死离别状,暖风熏得情侣醉,只把校园做失乐园了。
大概是因为我没爱过,也难以体会这种亲密的身体接触。所以便理直气壮地保持着七岁女童的可笑洁癖——像小孩儿看电影时看到接吻镜头。
我快步走过情侣身边,发誓自己以后不要变得像他们那样。爱,这就是所谓爱了。我反复咀嚼着这个字眼,觉得他们都虚头巴脑地爱错了。
当然,并不排除另一种可能性:爱情的好不足为外人道,暴露在外的形状是激情、矫情和滥情,可在当事人中的版本却是再严肃不过的史诗。
大概是我太苛刻了,疾恶如仇,觉得人都该戒贪戒痴,觉得只有不以耍流氓和结婚为目的的恋爱,才能称为爱。
而我也是最近才发现,身边的姑娘们纷纷谈了恋爱,剩下单身的,却全是些好姑娘们。
有女其姝,惊为天人,难得的是说话也爽快彪悍,总是自称“哥”,俨然雌雄同体。有女其爽,义气玲珑,把周围人照顾得滴水不漏,不过二十出头已上道得像摸爬滚打了很多年。她们都是单身,虽然嘴上也说征婚征友,可说到底,还是舍不得自己这副好身子骨。
我猜,能恋起来的条件,对方必须是你无法消化的人:要么太远太神太硬太强,咀嚼不动;要么疼惜到舍不得下口,否则啊,恋爱只能是利己的过程,把对方肢解溶化变成自己的营养物,哪有什么爱,只有吃饱后的仰头狰狞大笑。好姑娘们的自我意识都非常强大,消化能力又强。“恋,还是不恋”似乎变成了一个“利己还是利他”的道德问题。
如果世上没有寂寞这件事
孤独是爱情的敌人,寂寞是爱情的朋友。
前一句好解,后一句其实也只是个故弄玄虚的文字游戏。去情去爱,爱不了就骗了自己使劲爱,大部分原因,还是为了抗拒寂寞吧。
别人都是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一家老小,生天伦之乐。有了爱情,似乎一切都顺理成章。而单身的人,却始终停留在形单影只的“一”。“一”了许多年,便直接生了四大皆空。
所以我叫嚣着要恋爱的时候,大多是受了刺激。看到七夕、圣诞别人都有约,便摔盘砸碗地发火,觉得自己奇冤无比。木心说:“人害怕寂寞,害怕到无耻的程度。换言之,人的某些无耻的行径是由于害怕寂寞而作出来的。”每逢佳节倍思春,恐怕也是无耻行径的一种。
我一直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世界上没有寂寞这件事,或者,当寂寞变成有药可医的病,一日三次、一周一疗程、一疗程痊愈——寂寞消失,内心充盈,看到别人秀恩爱也不会骂脏话——如果有那样科技昌明的一天,还会不会有人去谈恋爱呢?
我在村上龙的书里见过一首极缱绻的爵士歌词,虽然没有听过原唱,已酥麻不能自已:“……你不懂/爱情是什么/直到你老到会为蓝调落泪/直到你会因为失落/度过死亡忽隐忽现的夜/直到你不赌上性命就无法接吻/直到你品味含泪苦涩的唇……”
我对爱情说了许多,时而做涉世未深状,时而又沧桑摆师太脸,分裂得连自己都无法说服。我最向往的,便是有人能堵住我的唠唠叨叨,轻蔑地说:“你不懂,爱情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