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的品行影响孩子的一生

向来以为,大多小孩子的举动,其实是父母言传身教的结果。孔融三岁能让梨,感动到哥哥们互相谦让,表面上看是孩子们人小懂事,实则孔家前辈家教有方,孔父孔母平日知理温良与人为善的体现。相反地,假如有家长素来言行不端,那孩子与人不善的状况也就在所难免了。

有媒体报道,近日在重庆,因为被责随地乱扔垃圾,有个十三岁的女孩居然用拖鞋狂抽环卫女工的脸,其父不但不加以制止,反而在一旁大呼“打得好”。生活中,类似这样因为一桩小事大打出手的事情不少,但多发生在成人之间,而重庆的这件由小孩子闹起的事儿实在令人乍舌。

这算什么?孩子在打架,自己在加油,好一副“同仇敌忾”的画图。亏得是这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神勇”,对付一位面黄肌瘦疲惫不堪的女工人还“游刃有余”,不然的话,想必这个家长也会撸胳膊挽袖子“拔刀相助”的。道路是你家的,想把垃圾扔哪就扔哪?扔了就扔了,哪个敢“叫板”就大耳光抽他(她),还有没有王法?还知不知道羞耻?

纵容孩子的恶行是这个家长令人厌恶的地方。换做稍有涵养的人,若是眼见自家的孩子动手打人,一定是先行吓止,然后问清原委再有理论理,有话讲话,而决不会纵容孩子与人动手打架的。道理很简单,一则理是靠论出来的,不是打出来的,拳头从来就出不了真道理。二则任何矛盾和纠纷自有解决的所在,可以找警察,可以去法院,何必非得要挥拳相向呢?

听不得别人说不,见别人说不就恼羞成怒甚至动粗打人,这样的思想若不纠正,孩子的将来能好吗?正常推理,十三岁的孩子应该是学生吧。难道不晓得维护公共卫生是美德,难道不晓得尊重别人也是尊重自己?就算是环卫女工一时看花了眼,认错了人,冤枉了你,不是还有嘴巴,不是还有道理吗?

天下没有乐见孩子堕落的家长。既如此,对于如同一张白纸的孩子的未来而言,其人生的笔墨如何涂抹,家长就不该等闲视之。原本父母正是榜样。试想,一个惯用道理说服而非惯于拳脚“教训”别人的人,一个在孩子面前谨言慎行善恶分明的人,他的孩子是无论如何也不会野蛮不逊的。相反地,他会成为一个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秩序,既懂得自重又能够尊重他人的人。

这件事情最后以赔偿给被打者800元而告终了。或许,这样的处理对于无辜挨打者能够有些许的安慰,毕竟施恶者是一个不经世事的小孩子,只要知错能改,还是可以原谅她一时的卤莽的。可是,对于在一旁曾经“为虎作伥”的家长,若他不以此为鉴,认真改观自己的言行,我以为类似此事的“难堪”结果,将来一定还会再有,而且一定还会更加严重。

具体该怎么办?我看最实用的办法就是,即日起,这个家长须要经常给娃娃念叨“打人不是好孩子”。当然,一定要认真用心地念,直到也听进自己的心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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