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幼教印象
新加坡领土狭小,自然资源缺乏,但综合国力却多次被排在世界的前五位,其唯一的资源就是“人”。这一独特的国情,使新加坡尤其重视教育在繁荣外向型经济、增强国力和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中的先行地位。因此,新加坡的幼儿教育呈现出鲜明的特征。
新加坡是一个拥有多个民族、多种语言、多元文化的国家。政府推行精英政策,即由精英人才治理国家,由精英人才管理各行各业,同时致力于提高国民素质,依靠丰富的人力资源和人才优势与他国竞争。因此,政府非常重视教育。而四大种族(华族、马来族、印族、欧亚种族)中的华族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尤其重视子女的教育。由于新加坡独有的条件和特色,英语成为各民族的共同语,使不同种族间建立起了认同感和凝聚力,其教育体制也基本上沿袭了英国的教育体系。
新加坡的精英政策导致了教育的过早分流和儿童就学时的择名校倾向。小学以上的教育,基本由政府操办,学习内容、深度、广度则以英国剑桥的“O”水准和
“A”水准为标准。因为在小学四年级和中学二年级要分别按教育部的分流考试成绩进行分流,因此学校很早就将学童分等进行教育。实际上,许多学校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根据学生的成绩分班,所以家长对孩子在幼儿园的学习成绩十分看重。儿童在幼儿园阶段就开始有家庭作业,家长较多关心孩子的写字和算术,而对孩子的游戏、听、说、读等则关注得较少。由于幼教机构多数为私人承办,在园人数的多少和人均学费的高低成为幼儿园发展的主要保障,因此幼儿园的办园方向十分重视迎合家长的意愿,使学前儿童过早地进入“学生”阶段。
一、快速发展的幼教机构
从1842年收容孤儿弃婴开始,到后来改名为圣马格烈女校的创办,几乎所有英文女校都附设幼稚园。1921年才由中华基督教倡办建立第一所华文幼儿园――星洲幼稚园。接着,崇福(1932)、南洋(1934)、建国(1938)幼稚园相继建立。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家长的需求,新加坡的幼儿园如雨后春笋,发展迅猛。新加坡的幼教机构多数为民间开办,如宗教团体、私人机构、商业机构、社团等。幼儿园开办时向教育部注册,由教育部(MOE)学前教育司直接管辖。教育部规定幼儿园必须以英文和第二语言(华语、马来语等)为媒介语。将各种不同种族的母语作为第二语言,一般教学要求较低,当然也有几所特选学校英语与华语同时以第一语言的水准进行教学。双语教学成为每个幼儿园的“自然”特点。
新加坡的幼教机构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幼儿园,主要为三到六岁的幼儿开设,分成启蒙班(Nursery,3~4岁)、幼儿园一年级(K1,4~5岁)以及幼儿园二年级(K2,5~6岁)三个阶段。每周上课五天,课时为2.5小时至4小时。多数幼儿园都设上、下午班。幼儿园同小学一样,每年分成四个学段,每一个学段共10周。一月到三月中为第一学段,以后放假一周;三月到五月为第二学段,六月初开始放假四周;六月底到九月初为第三学段;九月中到十一月中为第四学段,十一月到十二月放假六周。现今的幼教机构主要有人民行动党社区教育基金会的幼儿园、教堂、教会、福利团体办的幼儿园、蒙台梭利幼儿园和私立幼儿园。
另一种是托儿所,分全日制和半日制(家长按个人情况作选择),主要招收18个月或更小的幼儿,同时也招收三岁至六岁的幼儿。托儿所与幼儿园不同的是,托儿所由社会发展和体育部(MCDS)管辖,分为为职业妇女而设的托儿所、员工福利托儿所、社会服务性的托儿所(教会)、私立托儿所、商业机构的托儿所以及家庭托儿所等几种类型。目前新加坡有638间托儿所,但专门照顾18个月以下婴儿的托管中心只有7间,原因是根据社体部规定婴儿与看护人员的比例不得高于5:1,和一般的儿童托管服务相比,前者需要专门化的托管人员,他们除了必须是儿科专家,同时也得具备护理专长。
此外,学前学后托管中心、豆豆班(2岁)、特殊学校、语言中心、才艺班、激励课程班(适合懒散的孩子)、露营活动和假期文化营等等,也为不同需求的家长和儿童提供教育服务。
二、改革中的教育教学
新加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念是希望幼儿能拥有以下的品质:能辨别是非对错;愿意与他人分享;能与他人沟通;具有好奇心及勇于探索;掌握听说的技能技巧;能与他人和睦共处;建立健康的生活以及培养良好的习惯;爱家人、朋友、师长和幼儿园;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掌握独立生活的能力。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新加坡的教育十分强调必须从小进行基本的社会行为准则、价值观、道德观的教育,以培养具有完整、良好个性品质的未来新加坡人。
教育部规定幼儿园每日课程活动包括语言、数概念、自然科学、社会性交往、创造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自理能力、音乐律动以及户外活动等。由于教育部规定幼儿园必须以英文和第二语文(母语――华语、马来语等)为媒介语,所以,许多园的实际课程内容包括英文、华文、马来文、数学、科学、音乐律动、美劳、游戏、户外活动、室内活动、电视观赏、故事分享、道德教育以及电脑课程等。
以往新加坡的幼儿教育比较注重知识的传授和学业成绩,如在幼儿园要学会写字。随着逐渐与国际接轨,新加坡人开始越来越关注儿童身心发展的独特性。2003年教育部提出了有关学前教育课程的六大指导纲领,强调孩童全面的身心发展;掌握综合学习、积极学习、互动学习、从游戏中学习的能力,更注重教师与家长在孩子学习中扮演的角色。同时,教育部还倡导推行主题教学、角落教学(相当于我国的区角活动)。许多幼儿园在实施幼儿教育中加入了更多的游戏元素,强调从游戏中学习,让幼儿在互动和自主学习中,达到主动学习的目的。
三、独具特色的教师培训制度
新加坡学前教育师资来源与其它许多国家不同。新加坡没有专门的师范学校,教师是先被招进来从事教育工作后,再根据各园的情况派出去培训。培训大致分为初级、中级、大专、学位教育(本科)几个等级。培训费用可以自费,也可以和学校签约由学校付。有些园要求教师至少要经过初级培训,有些园受训教师数则比较少,因此,新加坡一般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水准参差不齐。就是在已开设的培训课程中,有关琴棋书画等艺术内容也很少涉猎,因此,大多家长送孩子到社会上开办的音乐、美术学习班去专门学习。
从2001年开始,教育部和社会发展与体育部联合拟定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与鉴定的新方案。提出课程培训框架以及不同层级幼教工作者的资格要求。其中课程培训框架规定了不同层级教师培训的入学资格以及相应的课程。而不同层级幼教工作者的资格包括主管的资历要求、幼教教师的资历要求(分部门主任/高级教师、教师、语文教师、婴儿护理教师等层次)、幼教助理的资历要求等。
社会发展部还根据幼儿园师资、教师培训记录、环境设计等来决定幼儿园执照的长短。每个教师必须经过幼儿教育培训,是标志幼儿园条件优越的关键因素之一。政府为鼓励教师参加培训,提供了充裕的培训经费。如大专课程的培训经费为7000新元,政府就提供了其中的5000新元,其余可由教师所在幼儿园提供,此举大大提高了幼儿园送教师参加在职培训的积极性。幼儿园同时也与受训教师签订两到三年的服务合同,以确保师资的稳定性。因新加坡的幼教机构多为社会承办,由老板决定学校的发展,因此,对教师的评定也一般以学生数作为评定原则之一,具有较多的商业性,幼儿教师的社会认同感不及发达国家。
除此之外,新加坡对其公民,如职业妇女、多子女者(由于出生率的下降)以及低收入家庭等,在孩子入园方面给予很大的优惠,家庭贫穷的子弟能够在政府开办的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因此,新加坡幼儿的入园率较高。在家园联系方面,除家长的积极参与外,不同的社会机构如政府、私人诊所、警察局、超级市场、巴刹(相当于中国的农贸市场)、咖啡店、邻里商店、图书馆和地铁站等也能积极配合,特别是有些国会议员也会参与幼儿园重大的节日活动。
新加坡在特殊政治与经济的土壤中孕育发展的幼儿教育体现出了鲜明的特色:即积极发展幼儿的双语口语能力,加强华语教育;培养独具特色、有良好个性品质的未来新加坡人;注重幼儿的智力开发,鼓励幼儿在游戏中学习;注重培养幼儿的独创性,生活自理能力等等。因此,培养具有高素质的新加坡人,使其成为“国家未来的主人翁”是每个新加坡幼教工作者的努力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