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机会是不够的

1976年春天的一个晚上,时年42岁的他在朋友家里认识了两个年轻人:21岁的乔布斯和25岁的尼克,两个年轻人很有创业激情,当时正打算合伙创办一家公司,经营电脑。那天晚上,三个人谈得很融洽,很快就成了好朋友。两个年轻人向他说出了自己的计划,并诚恳地邀请他加盟,三个人一起创业。“你比我们两人年长,遇事有主见,可以帮我们协调一些矛盾。”乔布斯说。他考虑了一下,想到电脑行业的确是一个赚钱的行业,便愉快地答应了下来。

1976年4月1日那天,三个人高高兴兴地来到了市政厅,办理了法律登记,合伙创立了一家电脑公司,他占有百分之十的股份,乔布斯和尼克各占有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公司正常运转后,有一次接到了50台电脑的订单,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乔布斯便出面向朋友借了5000美元现金,又赊了价值15000美元的电脑零部件,然后开始为客户组装电脑。从商业的角度考虑,这样的行为隐藏着一定的市场风险,一旦产品不能被市场接受,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负债,但任何经营行为都是有风险的,这是常理,也引起了他的担心,他想,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不好,破产了,那么这些债务就得由三个合伙人按照各自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担,乔布斯和尼克两个年轻人什么也没有,那么所有的债务都得由我一个人承担,虽然我还有一些资产,到那时我不就倾家荡产了吗?

他想了好几天,越想越觉得可怕,便决定立即退出。于是,他找到了乔布斯和尼克,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两个年轻人百般挽留,可越是挽留他越觉得这是对方下的套,便执意要退出股份,万般无奈之下,两个年轻人只好答应了他的要求,由乔布斯出资800美元,买下了他那百分之十的股份。办理完法律手续,怀揣着800美元,他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那一天是1976年4月12日,正好是公司成立的第十二天。

从那以后,他做过多种工作,也做过小的投资,但都没赚到钱。后来,他在经济危机中失业,年事渐高,穷困潦倒,不得不住进了拉斯维加斯郊区的一所养老院,靠政府救济金艰难度日。

当年,他退出的那家电脑公司,经过一段时期的经营后,很快走上了正轨,在他退出四年后的1980年成功上市,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世界著名的电脑公司,当初与他合伙创立公司的两个年轻人,早已是身家几百亿美元的富翁了,如果他不退出的话,仅在1980年公司上市时,他的百分之十股份也能使他坐拥15亿美元,如果到现在,他早就是富豪了。那家公司,就是著名的苹果电脑公司。

机会对于事业的成功,的确是重要的,但仅有机会是不够的,因为比机会更重要的是眼光,一个眼光短浅的人,即使把机会放在他的手上,他也抓不住。只有拥有长远战略眼光的人,才能抓住机会,一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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