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亏与君子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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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看到一文,说有人是这样定义朋友的:朋友,就是能吃亏的人。他认为这把朋友的本质道尽了。我当时就想,这样定义朋友的人,肯定是交那些能吃亏的人作为自己的朋友了。但是,吃亏和占便宜,乃是一组相对的概念,也是一组相对的实践。有人吃亏,就必然有人占便宜;反过来,有人占便宜,就必然有人吃亏。那么,以能吃亏的人为朋友,显然是想从朋友的吃亏中占到便宜。于是问题就来了,既然能吃亏的人才是朋友,而你却想从朋友的吃亏中占到便宜,那你还能被人家视为朋友吗?

近日又看到,有人这样定义君子和小人:能吃亏的人才是君子,而占便宜的人乃是小人。如果这样定义君子和小人,那小人就是君子制造出来的。道理很简单,既然有人吃亏,就必然有人占便宜。君子吃亏,把便宜让给别人,而谁占便宜谁就是小人,这小人还不是君子“让”出来、制造出来的吗?

其实,是不是朋友,是不是君子,同能不能吃亏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真要以吃亏、占便宜来论朋友、论君子,那只能这样定位朋友和君子:不占便宜的人才是朋友,不占便宜的人才是君子。

一个社会合理不合理,最根本的指标就是正义和公平。没有正义和公平的社会,缺乏正义和公平的社会,是与合理无缘的。而公平,表现在人际交往上,就是谁也不能吃亏,谁也不能占他人的便宜。现在有“双赢”的说法,就是交往的双方互赢。赢,并非全是得而没有失。不是。乃是彼此既有进也有让,既有得也有失,最后大体公平,双方都得大于失。这种交往也才能够持久。如果一方占便宜,另一方吃亏;或者即便都占到便宜,但一方占得多,另一方占得少,存在着不公平,这种交往也是不能持久的。

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没有”,人中也有各种各样的人。有的人在与人相处、交往中,总想占人家的便宜,为此还处心积虑,挖空心思,不择手段。这种人,就指望人家吃亏,能给他占便宜,能容忍他占便宜。这才是他们心目中的朋友和君子。这种人的心理是很黑暗的。宽容这种人占便宜,并不能感动他们,并不能使他们良心发现。只会使他们得寸进尺,更加贪得无厌。

一个提倡吃亏的社会,未必能成长出众多的君子来,反而会使小人如鱼得水。王小波就说过这样意思的话:宣传一个无偿理发的人,就会制造出一百个贪小便宜的人,社会总的道德水准反而会下降。这话好像不太中听,却是至理名言。所以提倡吃亏,赞扬这样的人才是朋友,才是君子,恰恰会催生出许多占便宜的小人来。咱们常说不要让老实人吃亏,因为吃亏乃是一种不公平,会严重伤害老实人,从而少有人愿意做老实人。而只有老实人不吃亏才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做老实人。

可能会有人说,按你上述所论,人们之间也不要和无需互相帮助了,更不要和无需提倡先公后私、先人后己、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无私奉献、助人为乐了,因为谁这样,谁就不能不吃亏,不能不多少要吃亏。这样说好像振振有词,其实是不得要领。既然人们之间的帮助是互相的,那你帮助了我,我也帮助了你,不存在谁会吃亏。所谓礼尚往来,从来都是有来有往的双行线,而不是单行线,不会只有来而没有往,也不会只有往而没有来。美德是对所有人的要求,不是只对某些人的要求。人人都应该这样,也人人都从中获益。

不占便宜的人才是朋友,才是君子。笔者以此要求自己,并愿意交这样的人为朋友,视这样的人为君子。能吃亏的人笔者不敢深交,因为我会想,他如果没有所求,为什么要吃亏?我担心他会提出我办不到和不能办的要求。即便他不会提出任何要求,我也会觉得欠了他的情,千方百计要还上。这反而让我有负担了。

互相不占便宜,交往起来才彼此放心。他不必担心我会对他有非分的要求,我也不必担心他对我会有非分的要求。彼此放心的交往才是真正的君子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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