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莫愁:流行易逝,风格永存
吴莫愁:流行易逝,风格永存
只有藏着急切想被认可的火焰的人,才会有那样的疯狂
白羊座女孩特别适合表演叛逆,她们天性中的热情奔放、口无遮拦、不拘小节、爱表现自己,放在普通女孩身上叫二,放在叛逆女孩身上叫风格。
优酷上有吴莫愁2009年的MV,她唱《爱一瞬间》时,走的还是当时流行的中性风,短发、红裤、马甲,马甲上还令人发指地别着大胸花。
2012年,她已经留起了长发,戴起了美瞳,她浑身上下散发的鬼魅气质以及配合这种气质的妖精般的声线,让你无论是眼睛还是耳朵皆处于应接不暇的状态。
2012年的夏天有点热,2012年的夏天,对于除了吴莫愁之外的人来说,有点不幸。与她同期参加好声音的学员,被她牢牢地盖在自己的红唇黑发之下。
“我觉得能喜欢我的人,都挺不容易的。”她说,仿佛她走上舞台,根本不是为了让人喜欢,而只是为了考验人们的承受能力。这是一种多么聪明的营销,人性本贱,你越讨好他们,他们越容易对你产生挑剔,只有当你假装看不到他们,他们才会热情地追随你。
不可否认的是实力。如果说她的声音很重要,不如说她身上那种可以豁出去的疯狂更重要,只有藏着急切想被认可的火焰的人才会有那样一种疯狂。
这是一件死无对证的事,却让看客精神为之一振
齐齐哈尔出生,沈阳读书,大约因为一直没有离开过故土,吴莫愁说话带着浓重的东北口音,并直接将口音带到了歌曲中。刘欢很受不了这位东北小妞,然而他尽评委之责为其纠正口音,却被吴莫愁的粉丝讥讽为学院派。她超出了他所能包装的范围,甚至在他眼里,她根本就是一个不合格产品。
于是人们说,哈林代表现代,刘欢代表过去。
出道以来,唱功一直被质疑,吴莫愁却从未就此问题发表意见,她大学就读院校是沈阳音乐学院流行音乐系,学习通俗表演。这个专业似乎正好契合了她如今的舞台表现,不是凭着一把好声音就可以的,歌唱本身就是一种表演。
或者生活本身就是一场表演,这位被媒体形容为成长于大篷车上的音乐小魔女,父亲是民间艺人,反串女角。搭台唱戏,凭本事赚钱,将年幼的女儿带在身边是自然而然的事。只是这件为了生计辛苦奔波的事情,变成文字就充满了浪漫色彩。《中国好声音》决赛前,吴莫愁还自己写了一篇文章,纪念大篷车生活以及她早逝的父亲,相当催人泪下,有些犹豫分子正是看了这段文字,倒向喜欢她的阵营。
更富戏剧性的是,吴莫愁说父亲年轻时最爱唱哈林的歌,“爸爸是唱着哈林的歌把我养大的”,这是一件死无对证的事,却让看客精神为之一振,人们总是渴望看到传奇与童话,哪怕被骗一百次,下次还是会相信。
一个不化妆不戴美瞳的吴莫愁,怎样才能从人海里被拎出来
将所有的长项发挥到极致,就算短板再多,都会被忽略,是吴莫愁这个典型案例告诉我们的事。
百事广告中的吴莫愁已经相当有LadyGaga范儿。纽约时装周上,吴莫愁特意拜访了《Dazed&Confused》杂志创意总监尼古拉,据说雷帝第一次时装走秀,穿的是他设计的衣服。“尼古拉非常肯定吴莫愁的风格,破天荒亲自为她搭配服装”,此新闻通稿一出,摆明是要坐实了“中国版LadyGaga”的称号,只是,她的歌呢?她将拿什么样的歌来回报那些当初顶着与恋人分手、与朋友翻脸的压力,喜欢她的人?
喜欢她的人正视了另一个自己,不喜欢她的人害怕另一个自己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吴莫愁,她是“不做第一,只做唯一”的代言人。而这个“广告词”的精妙之处在于,人群中的大多数,都是做不了第一的人,却在客观上都是唯一的。只要愿意,我们都可以与吴莫愁一样,多么励志。
励志永远是人类必需,甚至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之一。人们喝了多年心灵鸡汤,如今也该换换口味了。吴莫愁代表的正是一种与心灵鸡汤完全相反的励志,她所表达的不是努力、上进、真善美,而是如果你勇敢地反叛所有约定俗成的成功规律,同样可以成功。
极致的自由就是束缚,过分的雅致比媚俗更坏,米兰·昆德拉对此早有断言。
吴莫愁成为时尚界新宠几乎是没有任何悬念的事,如果中国也有所谓的时尚界的话。时尚的意义永远不是求美,而是震撼,是被记住。
每个走红的人,都是恰好迎合了公众的需要,当人们极度渴望自由时,一首走音走得惨绝人寰的歌,就会被解读为自由。
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偏见中,掌管偏见的那只手,翻云覆雨。
吴莫愁像那种叫榴莲的水果,喜欢的人大爱,不喜欢的人深吐。
她是大多数人心中始终不能够释放的那个叛逆的自我,喜欢她的人正视了另一个自己,不喜欢她的人害怕另一个自己。无论如何,当《中国好声音》第二季令人昏昏欲睡地落下帷幕,人们都会怀念她曾经在这个舞台上制造的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