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买房是否应该写女方名字?
就中国的现状来说,房产可能是很多人一辈子最大的资产项了。因此,爸妈一定要以买房为结婚前提,不买房不嫁。女友要求房产证上一定要加上自己的名字。对此,有人表示如果打算结婚,并已定下来了就要写。共享房产,既是尊重也是给对方信心。也有人说,这个你没有出钱人家不加你名字也无可厚非。那到底该写不该写呢?大家赶紧来各抒己见吧。
正方观点:现在社会那么现实,婚姻保护法对女性的保护也不全面,应该要写女方的名字。男方不写女方名字无非就是防一脚,担心以后万一小夫妻离了婚自己儿子吃了亏,说到底 媳妇就是外面人,在女方买房上没有出过钱的情况下,其实也算正常,可是对女人还真的不公平的,其实话说回来结婚了谁会想到离婚总是希望一辈子好好的过,可万一要是男人出轨或者男人提出各种原因要求离婚,依据现在的婚姻法,婚前财产,一旦只写了一方的名字,无论你们在一起生活多久,都是单方财产;以后离婚,另一方也不能分到分毫。而且当前我国女性在就业问题上越来越成为弱势群体,女方青春没了,又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那女人就太亏了。
反方观点:房产证上不能随意加女方名字。现在离婚那么随意,中国至少有三分之一。换位思考如果你是男方,女方提出这样的条件你是否能欣然接受呢?不加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一开始从不信任开始,那么,能有好的结果吗?再者,如果房贷是延续婚姻存续期,则该房产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存续期内的家庭财产就属夫妻共同财产,用于支付贷款本息的钱无论是否属女方收入都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各占一半。该房产的财产分割,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中有明确规定。从该条规定中可看出,若婚后在产权证上未做配偶添名的话,仍是以男方为产权登记人,则房产中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女方拥有部分房产。所以,如果女方没有出过任何钱,不加名字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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