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大赛案例

初赛:是非法改编还是影视评论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争议
最近,一部风行网上的短片及其引发的激烈争论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这部短片的名字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互助素材主要来自导演陈凯歌的新作<无极>,作者是胡戈。
影片给网民带来了欢乐,却给胡戈带来了官司。陈凯歌认为,胡戈的行为侵权了吗?电影侵权行为该如何界定《馒头》是在《无极》的原有作品上进行了修改,属于一种侵权行为,还是属于正常的影视评论?
复赛:天价索赔:维权过当还是敲诈勒索
2006年2月9日,北京市消费者龙某通过华硕电脑代理商_北京新人伟业数码发展有限公司,花20900元买了一台华硕V6800V型笔记本电脑。刚开始使用便连坏了两次,经华硕公司北京服务中心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出现连续重、不能开机等故障。后其友人,有着IT公司工作背景的周某对电脑进行检测,该笔记本更换的CPU是英特尔公司的工程样品,即测试版CPU,其性能稳定性差,英特尔公司明令禁止在市场销售,于是,二人携带微型拍摄和录音设备再次来到华硕北京服务中心,进行”取证”,华硕电脑中国业务事业群总经理许佑嘉承认了更换的CPU存在问题。
针对电脑被换了测试版CPU的问题,龙某和周成宇跟华硕展开了谈判。二人坚持,如果华硕选择和解,那么需要支付500万美金的”惩罚性”赔偿,否则将在媒体上将此事进行暴光,披露华硕给客户更换假CPU。双方协定不成,3月7日上午,龙、周二人再次到华硕北京公司时,华硕报警。二人随即被海淀警方带走,目前,两人被警方羁押。
华硕公司认为,龙、周二人借华硕公司在维修过过程中使用测试版CPU为由,向华硕电脑敲诈勒索500万美元,严重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是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而龙、周二人的辩护律师认为,其行为是消费者在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顶多属于维权过当,不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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