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时应注意以下十点

曾有“全美最红刑法律师”之名的Edward Bennett Williams,曾在时代杂志(1959年6月)上谈到英美法系法庭辩论中最困难的技巧——反对询问(cross examination),他说:
“反对询问是种艺术,它如同要求你把绳圈套在被叫来伤害你的证人身上,并要控制他,反过来教他帮你。你可想象与证人共处一暗室,他手持匕首,随时都想捅你一刀,此时你必须紧跟着他。决不能在质询中做试验,决不能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若你确知答案,而证人却不是如此回答,你可立即干掉他,否则就是他干掉你。也切勿攻击不重要的论点。此外,当你问出要点,要按兵不动,别让证人发现。终结陈词(Closing argument)才是你在陪审团前,引申破坏的时间。”
质询是奥瑞冈式的一大特色,也是其习自英美法庭的阶段。而本章便是要讨论质询的技巧与准备。
质询时,质询者要注意下列十点:
(1) 当对手发言不太明确时——不论其是否故意为此,你都可用质询来确定对方立场,例如:
问:“您方的计划中说,高中联考应加计在校成绩,请问是在笑成绩中的哪一部
分?”
答:“智育,透过此法,我们可。。。。。。”
问:“谢谢您,我已得到我要的答案。”
反方透过这简短的问题,得知正方要加计的是智育成绩,就可放弃预先要反驳加计美、群两育分数的论点,而集中讨论智育。
(2) 也可用质询来暴露对方证据的缺失,例如:
问:“您方认为应给执法机关更大的权利,因为去年的犯罪率上升了十六个百分
点,对不对?”
答:“是的。不只是去年,每年皆有增加。”
问:“您方的资料来源是什么呢?”
答:“联合报。”
问:“联合报的数字又从何而来呢?”
答:(看看卡片)“从。。。。。。呃。。。。。。我看看,从法务部,对,从法务部。”
问:“从法务部,好的,谢谢您。”
此时,下位上场的辩士,即可拿出预先准备的法务部统计资料,想观众说明:“各位,法务部的资料上有这样一句话,这份统计资料不可以用来逐年比较,因犯罪率的增加和人口增加一样是必然的。”
还有一个例子:
问:“您方认为企业回逃避环保工作,是吗?”
答:“是的,他们当然会逃避。”
问:“您可以念一下这张卡片吗?”
答:“好的。企业环境研究报告。各企业在遇到太高的税赋与过量的限制时,会考虑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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