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中常见的逻辑问题

  辩论赛在形式上是参赛双方就某一问题进行辩论的一种竞赛活动,实际上是围绕辩论的问题而展开的一种知识的竞赛、思维反映能力的竞赛、语言表达能力的竞赛、综合能力的竞赛。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些辩论赛中常出现的逻辑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辩论赛中常见的逻辑问题

  一、强加因果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这种错误往往很具迷惑性,许多辩手场上反应不过来。一般情况下,因果联系都有前后联系,但前后联系不一定有因果联系。

  二、倒果为因

  在辩论场上时,当对方提出了一个让你觉得很突然的数据(比如X州麻风病人最多)时,不要本能地逃避或者害怕,而应该仔细思考一下,对方的数据是否能推出相应的论据。

  三、偷换概念/偷换前提

  将辩题的前提和定义偷换成与公众认可的定义不相符的前提和定义。

  它有以下几种情况:

  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比如“情在理先/理在情先”,这个题目本来讨论的就是人际关系中人情和道理的比较,可许多反方会把“理”定义成“宇宙万物的生存规律”等奇怪的定义,就属于偷换概念。

  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比如02全辩“网聊有聊”,“有聊”在语境中是“有意义”的意思,可是正方电子科大偷换成了“存在有聊天这一活动”,就是典型的偷换。

  3,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

  4,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

  这里说个题外话,由于语境的区别,出现定义分歧是很正常的事情,定义分歧一般都要先交锋定义。一般原则是第一常识定义不需要过多演绎,但是反常识定义必须开展论证演绎。比如上周六的南京09明星表演赛,反方将“梦想”定义成“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憧憬”,这个定义违反第一常识,所以反方就进行了很长时间的演绎论证,虽然这个定义很难得到评委的认可,但是也成功打乱了正方部署,使得比赛一直在反方的节奏中展开。

  三、攻击辩题

  也就是常说的不合题,严重违背出题人的本意。

  攻击辩题最严重的恶果是无法交锋,在论点裁眼中会直接判负,但在白纸裁眼中,则需要看对方是否应对。比如本届华语辩论锦标赛,天津大学与马来西亚国能的比赛“泰囧热映是否是中国电影之福”,反方马国能的论点是“任何电影的热映都无法解决盗版的问题,因此任何电影的热映都不是中国电影之福”。这个立论明显是攻击辩题的,但是正方天津大学相关反驳不够,因此输掉了比赛。

  四、以偏概全

  以偏概全是指仅根据少数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的简单化的归纳方法。由于任问道都不难找到,因此在严肃的科学思维中,仅仅靠个例只能提出初步的假说,而不能证明任何命题。

  在辩论赛的举例中,一般有两个原则:1、一个好的反例,比十个好的正例都要有效果,尤其是在比较性辩题的讨论时;2、正例一定要举那些不偏激、具有典型性、社会性,最好是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例子,这样一下子就能够起到良好的说服效果。比如我如果要讨论奢侈品消费问题,拿我自己做例子肯定是不科学的,必须要有社会性、典型性的数据或例子。

  在数据的选取也是一样,首先要保证数据来源的真实、广泛,其次要保证数据口径的科学有效,最后在数据到论点的桥接上也必须有充分的关联,不然效力也很难保证。

  五、类比不当

  在运用类比推理时, 仅仅根据两事物为数很少的又不具备典型性的共同属性,就推断类比对象具有与已知属性相关性程度不高的另一属性, 这种错误的类推逻辑上叫做不当类比。

  六、双重标准

  双重标准是一种实用主义的诡辩术,指在同一问题上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是非标准和取舍标准, 以混淆是非, 达到有利于自己的目的。

  这里需要讲清楚,如果两者性质不同的话,采用不同的标准是相当正常的。但如果两者性质完全一样,采用一样的标准就很扯淡了。比如同样是分离主义运动,美国有时候支持并说这是“民主自决”,有时候则暴力压制,这就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双重标准在生活中和辩论赛都很常见,但也非常隐蔽。这里就不展开了,避免被扣上五毛或者美分的帽子,但大家可以看看网络上那些人的论战,双重标准都表现得极其明显。

  七、包含式论证

  偷换概念的一种特殊形式,将对方的立场也包进自己的立场进行论证,也叫包辩题。

  八、循环论证

  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这也就是常说的“套套逻辑”,打个比方:“我爱你!”——“你为什么爱我呢?”——“因为你值得我爱”——“我哪里值得你爱呢?”——“在我爱你的那些地方”。

  在辩论赛中,循环论证经常被暗藏在定义之中。比如“师者以传道为先”的立论是“一般的老师以授业为先,但师者高于一般老师,他们是专门用来讲授天地道理的,自然以传道为先”。这就是一个典型的循环论证,经过包装后会很难发现。

  九、充分必要条件

  这东西本没必要单独讲,但我发现许多辩手在实战中对此掌握差到了极点,故简单提下。

  所谓必要条件,其实就是你必须有我才行,没我就不行。比如吃饭是活下去的必要条件,因为不吃饭的话肯定没法活下去。

  所谓充分条件,是指有了你会带来我,但没有你,嘿嘿,可能我还在。比如喝牛奶可以长高,但是不喝牛奶未必不能长高。

  在辩论赛的实战中,必须界定清楚。  十、全称判断

  同样也是逻辑时代的产物,那个时候的辩论讲究“我全对、你全错”,所以任何立场的成立都必须保证没有反例,因此不得不在前提上做文章。比如上面提到的英雄莫问出处,如果在逻辑时代你得论证每一个英雄都别问;

  应该说全称判断这个概念更多涉及的不是辩论技术层面,而是辩论理念层面,因此在这里就不展开了。但一般辩手准备题目时都需要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出现了反例时,我应该怎么解决?

  十一、逻辑自洽

  其实也就是自相矛盾的问题,这里不展开了。一般肉搏的队伍都喜欢找寻对方的逻辑矛盾予以攻击,但这几年推战场太过流行,大家都自说自话,逻辑不自洽一来很少出现,二来出现了也很少被攻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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