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黑社会泛滥,专家提醒防范青少年的暴力
如果调阅一下各地的报刊,就会发现几乎每天都有不少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这些报道和其他千奇百怪的事情同时挤在大小报刊的社会新闻版上,成为新闻生产和消费的一部分,你可以去注意,也可以忽视,似乎不再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在这种“司空见惯化”的中间,不知掩藏了多少青春的残酷和悔恨。
新闻事实
十七岁
■今年3月25日,未满18周岁的黄新锋、黄惠民和丁雄壮3名少年一起来到金华一家小录像厅,他们来的目的很明确:杀掉独自一人守店的店主姜雪梅,抢光店里的钱。晚上8点,他们佯装看通宵录像租了10个碟片,然后躲进店内一间房屋看录像。
当晚10时许,姜雪梅关掉店门进里屋打扫卫生,黄新锋3人突然站起来卡住其脖子,用拳头和板凳猛击她的头部和身体。最后她死了,3个少年在一个多礼拜后就被抓捕归案。
■去年1月17日中午,浙江省金华市第四中学高二学生17岁的徐力放学回家,母亲吴凤仙开始不停唠叨他的学习成绩排名问题,总觉得母亲给自己压力太大的徐力于是操起一把铁榔头,将母亲杀害。“好学生徐力杀母”案一度震惊全国,最后他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十五六岁
■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
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三个月前,呼和浩特市某中专学校一名16岁男生为了一个小小的误会,用刀捅死了自己15岁的同宿舍同学。
■2001年1月24日晚11时30分,郑州市16岁的少年张璐璐在回家时发现父亲又在毒打小妹。在张的家里,父亲打孩子早已成为两代人主要的情感表达方式,但这次,少年再也忍不了了。于是他将42岁的父亲张书慧一刀捅死。在医院里,张璐璐对民警说:“你们回去吧,我自己做的自己当。”随后,张璐璐亲手为父亲穿上寿衣,去派出所投案自首。
十三四岁
■2000年8月29日17时,昆明市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匕首,窜至昆明市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50余刀。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内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
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王还多次劝超然。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2000年3月,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案件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城内掀起轩然大波:一名不满14岁的初二学生,因与同班同学在上课期间发生口角,竟抡起锄头打在其同学头上,致该同学颅内血肿,经医院抢救无效,于34小时后死亡。
■1999年10月,武汉未满14岁的宝儿(化名)因父亲催促其上学,从父亲的身后用斧头对准其头部左侧连续砍了五斧头,此时父亲正在为他做早饭。宝儿的父亲李敦夭今年53岁,是阳逻船厂退休职工,他和妻子育有五女一子,李和宝儿住镇上,老婆和女儿住乡下。李在生活上对儿子宠爱有加,宝儿十三四岁了,李还替其穿衣、洗澡甚至擦屁股,每天早晚接送其上学、回家。李被砍伤后由于失血过多在家中死亡,宝儿于当天晚上将其拖至宿舍楼西边自家菜地旁的厕所边的杂草里,将家里的血迹擦干净,直到几天后母亲前来探望并向单位报告丈夫失踪,宝儿一直对杀父一事不以为然。
十一岁
■今年农历正月初三(1月26日)抚顺市东湖区一11岁小儿,因恼恨母亲缴走自己的压岁钱,先是拽住其母头发挥拳就打,后又一刀将其捅死。面对警察盘问,小儿煞有介事地编造了一个个谎言。当谎言被揭穿后,此子一拍胸脯,说道:“进去就进去吧,能咋的?”
专家访谈
记者:近期,有新闻媒体在报道青少年犯罪时提出了“十五六岁现象”,报道中引用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另外,还有媒体称,据全国公安部门的抽样调查:在全国犯罪总量里有一个“17岁现象”,就是说17岁左右的犯罪特别多。在整个青少年犯罪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达80%以上。作为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专家,你是怎么看待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的?
皮艺军(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从公安部统计的数字来看,十五六岁犯罪的比例并没有这样惊人。我国青少年犯罪的高峰期出现在80年代,到现在始终处于一个居高不下的态势,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比例并没有大幅增高的趋势,到1995年,未成年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数占所有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数的比例从80年代中期的20%以上,下降到了10%左右,并且一直基本保持在这个水平。所以说从比例上来看未成年人犯罪并未比过去增加。
但在这个数字下我们也应该考虑这样的事实:80年代的青少年是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一代,他们在总体人口中所占的相对比例是很高的,而现在的青少年是独生子女的一代,他们在总体人口中占的比例比80年代要少很多,因此从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这个角度来看,青少年犯罪确实有增多的趋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前青少年犯罪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并不是数量、比例的问题,而是犯罪性质的问题。从犯罪性质来看,现在青少年犯罪比过去严重很多,这不在于犯罪的数量、比重的增加,而在于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的增加。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比重和程度都增加了很多,如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案件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中抢劫又是这几年增加速度最快的暴力犯罪。
记者:最近也有很多报道指出,目前青少年犯罪中团伙犯罪的比例增长很快,团伙犯罪和暴力犯罪的共同增长是否有一定的关联呢?
皮艺军:团伙犯罪肯定会助长犯罪实施时的暴力程度。目前,三人以上的团伙犯罪占青少年犯罪的70%以上。从心理上来说人都有合群性,特别是孩子,因此未成年人单独犯罪比成年人少得多。对未成年人来说,几个人在一起犯罪也是有心理依据的:如果单独干,一般胆子不够,一块儿干会形成群胆;还有就是责任分散,使犯罪行为责任扩散,心理压力要低一点。合群后的孩子更希望在群体里能够表现自己,树立自己在同伙中间的地位和形象,为了表现自己够狠够勇敢以及对同伙的忠诚,在犯罪时他们的表现一般会更极端。这就使得团伙犯罪时的暴力程度一般比单独干时更严重。
记者:少年团伙犯罪现在似乎还有些新的趋势。比如,今年3月份,西安警方就破获了一个以绑架、抢劫、伤害为手段连续作案的青少年黑社会团伙“山合社”,这个团伙自去年11月份成立以来已作案20多起。他们还有所谓的“山合社”章程,里边有11条组织结构和纲领。据被捕的6人交待,他们经常看暴力录像,他们的组织就是模仿香港某影片成立的。也是3月份,湖北恩施市公安局红土乡派出所捣毁该乡某民族中学具有黑恶性质的学生组织“太阳帮”。这个帮已成立一年多,其成员均是该校初中一、二、三年级的学生,有77人,学生们推举的所谓“帮主”竟是该校一初三学生。该学生组织制定了《本团密要》,其中的第5条这样规定:“……在必要时,要出手毒辣。不要心慈手软,不能感情用事。”
在今年两会期间,北京市也有两位人大代表提到少年黑社会苗头问题。据代表说,目前一些校园里已经有黑势力苗头,有些学生有组织地搞地下帮会,按期交纳会费,有的组织还有会徽。他们一同偷盗、抢劫学生们的财物,甚至模仿电影里的黑社会手段绑架同学。你认为黑社会性质的少年团伙在青少年犯罪团伙中是否具有普遍性?
皮艺军:你所提到的情况还是比较特殊的,但确实值得警惕。从已经发现的更多案例来看,即使在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青少年犯罪团伙中,主谋也未必就是青少年,青少年特别是少年在其中往往扮演胁从和帮凶的角色。一般的青少年犯罪团伙和黑社会还是有一定的区别的,但青少年团伙是典型的黑社会组织依靠的基础,最有可能发展成为其外围组织。青少年在黑社会组织中一般不会处于核心地位,他们是被利用的力量。比如有些黑社会组织就利用青少年去冲锋陷阵、去通风报信或者携带毒品等。目前,海内外都有这样的趋势,即黑社会的发展必然要依赖青少年团伙,后者是前者的后备军。比如台湾的竹联帮就经常到校园寻找自己的发展对象,他们所寻找的对象一般不是单个的孩子,而是已经形成团伙的青少年组织,通过双方的接触,很快将普通的青少年组织壮大为黑社会组织的一部分。
如果青少年团伙被黑社会利用的话,可以造成很严重的危害,因为一般少年在团伙里面比成人更敢打敢拼,更不计后果,原来青少年团伙的特点到了黑社会中后会愈演愈烈。通过黑社会有效的组织和策划,可以使青少年干出比在单纯的团伙中更严重的犯罪,比如贩毒、绑架、夹带走私等。所以我们所要警惕的还是普遍存在的青少年团伙被黑社会组织利用。一旦青少年团伙这种松散的组织被黑社会利用的话,将会毁了孩子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