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补充发言“补”来不良会风
领导干部在会议期间,往往要进行一些补充性的发言。补充发言,就是把别人没有讲到位,没有讲全面,没有讲清楚的给予再次说明,其目的就是要把精神讲透,原则讲明,工作讲实。然而,在一些领导心中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补充发言”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端坐台上,没能讲上个把钟头,就很伤面子,特掉架子。
于是,“我提几点建议”“我再强调几点”“我谈点体会”“我说点要求”“我谈点希望”,话匣子一打开,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东拉西扯,高谈阔论,台上领导轮番上阵,花去参会者太多的宝贵时间,却讲不出多少有新意的东西来。这种“你方唱罢我登场”的语言“轰炸”,不仅没有实际意义,还会让会议变得 “拖沓冗长”,台上讲得干巴巴,台下听得意兴阑珊,以至于不少会议中间鼾声四起。对于这种不着实际的补充发言,群众往往意见很大,甚至有人抱怨:“下午整整开了两个半小时的会,领导讲得唾沫星子横飞,弄得我们连厕所都没法去,走出会议室时都快疯掉了,真想朝门框迎头撞上去。”
有不少专家和领导就指出,补充发言是对领导本人综合素质的一种考验,是一种能力的体现,出彩的发言,将有利于推进工作的顺利发展。反之,则会浪费时间,贻误工作,影响领导个人形象,在群众中形成恶劣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如果“注水”式的补充发言过多,很容易形成“官场八股”,滋生“文山会海”,不利于形成良好的会风。
就拿前些日子来说,在川北某县召开的“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政府分管领导讲完话之后,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常委分管领导分别从“高度重视、落实措施、强化考核”几个方面作了补充发言,所讲内容大同小异。原本计划一个小时的会议时间,结果愣是开了三个小时,令听会的人叫苦不迭。会议结束时,县委书记要求:“今后各级领导,在进行补充发言时,要先想好自己该补充些什么。如果没有特别之处,就没有必要发言,否则,就是对会议资源的浪费。”
那么,领导补充发言究竟该怎样“补”呢?依我看,就是要补缺求全、补细求明、补浅求深、补过求真、补励求势。同时,还要做到宜短不宜长。一般是三五分种,最长不要超过十分钟。讲长了容易和主发言重复,会减弱听众的兴趣和关注力。补充发言,关键在于“补充”二字。对此,能不补充的尽量不补充;确实要补充讲话,也得讲新话,讲管用的话,讲一针见血的话,讲别人没讲过而当时又要求非讲不可的话。绝不要信口开河,讲不着边际的废话。国外一些公司开董事会,要求发言人手里握着冰块,冰块融化掉之前,发言必须结束。我看这招值得效仿一下。
前不久,太原市工商局规定,干部员工会上发言都应简明扼要,机关部门负责人讲话时间不能超过三分钟,分管领导补充发言不能超过五分钟,主要领导讲话不能超过八分钟,此举真是大快人心,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按照有关专家所讲,这有助于从制度上制约和控制领导补充发言,对于发言形式和内容,都将有一个促进作用。
总而言之,领导干部要认真对待,倍加珍惜自己的发言权利,多说“有用话”,少说“无用话”,只有在补充发言之前,反复思考要讲的内容,精心准备讲话稿件,才能说出有内涵、有价值、有意义、有特点、有个性的话来。
(编辑 王雅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