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的孩子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
一个圣者这样说:如果你不离开你自己,你就找到了上帝。什么是自己,自己是谁。当我的生命逐渐成长,当我经历了漫长的寻找过程后,在我的脑海里,“自己”一天天地醒悟过来,一天天地清晰起来,一天天地确定下来。这个时候,“自己”或者用心理学的术语“自我”,我心理引起的震撼竟是如此之大。我的职业生涯终于使我知道,如果人没有自己,你就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一次我到一所美国学校参观,看到教室里贴着罗杰斯的一段话:“你一生中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成为你自己。”这句话跟我所思考的事情是如此的相似。但是,成为“自己”到底又意味着什么?
一个人本来有区别于任何人的最重要的生命标志,这个标志就是“自己”。这个自己是人的本质,是上帝的本质,是一个个体与社会所形成的独特系统,是自然赋予个人的独特性,是环境派生出来的并融于环境的完美系统。一个人只有拥有了自己,他才可能成为自然中的一部分,社会中的一部分,他才是强大的、独立的、完善的,并且真正地能与自然界,能与社会融为一体,他才不会孤独。
而且如果人成为自己,这个人就会不断地创造自己,实现自己,进而使这个人在这个过程中达到满足和成就。这个人的一生,才会沉浸在真正的成长的喜悦中。
但是,什么叫自己?我从未在成人的身上得到过答案。我常常在成人身上找到的是喜悦之后的迷失、成功之后的失落、获得之后的恐惧、选择之后的挣扎,这一定不是正常的生命状态,但是我在儿童那里找到了自我诞生、自我发展、自我形成、自我成长、自我实现的全部过程。这个过程让我常常徘徊在思索之中。我想探究像心理学家罗杰斯所说的“你真的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让你成为你自己”这种话的含义。我想探究的是,人生活的意义究竟是什么,这句话是否是真理,是否是人的本性所在,是否能成长成为一个人们普遍意义上认为的健康而和谐的人。答案是肯定的。
实际上我们已经在这样成长中的少年人身上,看到马斯洛所描绘的那种健康人格品质的端倪:一、他们能准确充分地认识现实;二、他们表现出对自己、对别人以及对整个自然的最大的认可;三、他们表现出自然、朴实和纯真的美德;四、他们常常关注各种社会疑难问题,而不是他们自己;五、他们具有喜欢独处和隐静的品质;六、他们独立自主,不受文化和环境的约束;七、他们呈现出一种清新不逊的鉴赏力;八、他们较常感受到神秘和高峰体验;九、他们较易具有一种全人类的同一性;十、他们建立了仅与少数人深厚久远的人际关系;十一、他们易于接受民主的价值观;十二、他们具有很强的伦理观念;十三、他们具有发展完善的、非敌意的幽默感;十四、他们具有创造性;十五、他们抵制文化适应。使用马斯洛对健康人格的描述再合适不过了,但是这样的人格状态一定有一个起点,这个起点就在童年期,从刚刚开始有了自我意识开始。如果童年期的自我不能形成,那么其后的一切发展都不复存在。这就让我们产生了一个想法,作为人,生存状态各不相同,但是,他一定能够达到一个最好的状态。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的状态,一个被称为人的标志的状态,而这一状态一定要回到童年,这是所有心理学家的共识,也是教育家的共识。
我们几乎能够看到0至18岁似乎伴随着人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自我意识觉醒、自我概念形成、自我发现、自我形成、自我成长和自我实现的过程。
从婴儿一出生开始,儿童就在做一件事情:把自己的经验同外在的世界分离开。这个认识的过程似乎都是在为儿童形成自我的概念做准备。当一岁多,儿童对这一世界有了最浅显和最基本的认识时,自我就在儿童的心中开始了觉醒。婴儿在还没有开始说话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我跟你是不同的,他用“打”发出了他人生的第一个独立宣言。再发展,语言出现了,他用“不”强化了他的独立宣言;紧接着,他用“我的”再一次大声宣布“我”要建构“我自己”。实际上在这个期间我们能够看到儿童同时也在发展他的时间、空间智能,发展他的各个器官,发展他的各种能力。但那一样不是在为“我”服务呢?等到他达到三岁时,“我”就变得强大起来。他开始从意识形态形成自我,儿童为了确定自己开始在意志上同成人抗衡,毫不犹豫地果断地执行自己产生的每一个想法。这种反复的尝试能迅速地建构起儿童与环境的关系,儿童与人的关系,儿童与物的关系。这三者的关系派生出了儿童与自己的关系和儿童的心智状态。一旦儿童走上了形成自我的路,其后的路就走在了一条人性自然发展的道路上。实际上那个内在的自我从此就会引导孩子走向成长,这是人的天性。或者说人本身就蕴涵着自我成长的内在能量,这是自然的、天赋的。这种力量在童年期一旦形成就会固定在孩子的身上。而这种实现自我的倾向和需求,远比儿童因为遇到的痛苦而停止发展的驱力要强烈的多。关键是那个“自我”是否能在童年期形成。
但是,儿童形成自我的道路不可能是畅通的。因为儿童是靠领悟他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反应来逐步发展出自我意向的。并且儿童很容易把他获得的这种反应弥漫化,这就是说,形成自我需要儿童生存的环境拥有无条件的爱。这种爱跟我们平时意义上的爱有本质的区别。他是指成人给予儿童纯粹的热爱,而这种热爱并不建立在幼儿的行为之上,仅仅因为他就是他。当这种持续性的爱不断重复并发挥作用时,就内化出了婴幼儿自己的形象和表象,形成了属于他的自我的一套规范和行为。罗杰斯这样说:“自我实现的过程一旦上了路,这人就能指向最终的目标,便成为一个充分起作用的人”。这一原则在儿童和成人身上都同样使用。我们可以在儿童身份确认的敏感期中充分看到这一点。儿童为了成为他向往的那个人,倾注了他全部的激情和人格力量。几乎从玩、看、说、穿等每一个生活状态中都在模仿他所崇拜的偶像,以便将自己建构成或是有力型、智慧型、美丽型、善良型等各种人格状态。这仅仅是一个开始,但这个开始儿童却要用好几个月的时间去完成。这就是儿童拥有自我之后要去创造一个自我的天然内驱力。
走上这条路,并不是那么容易,首先,父母在给予儿童的爱上大打折扣,我们把这种爱称为有条件的爱,我们会以我们的动机来赞美孩子,这本质的动机实际是对孩子行为的非难和否定,这意味着你在告诉孩子你想成为你自己是不对的、不好的,你成为我给你赞赏的那样才是对的。由于儿童对成人心灵的感受力和体察力是惊人的,超出成人想象的,儿童会对成人这样的非难高度敏感,这种敏感会使儿童过于敏感这种否定的信号,不久之后,儿童就开始以他期望的反映来设计他自己的行为了,这正是儿童在有条件的爱中内化成人态度的一个过程。如果从这个逻辑上推理,我们就能够很明白那些不断的被父母“教育”、否定的孩子最终成为父母希望的反向的本质原因了。当一个母亲不断的用她酗酒的弟弟教育她的幼儿时,告诫他不能成为舅舅的样子,最终,在她的努力之下,她会把自己的儿子造就成一个酒鬼。这就是幼儿丧失自我之后,变为“母亲的代理人”的一个经典事例,我们称为“人格替换”。外部的评价标准成了自我丧失者的评价标准。而且,儿童还学会了惩罚自己,并且感受到了内疚和可耻,这样的人成人之后,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内才会有自我价值感,个体的自由就变的有局限了,自我真实的本性不能完全展示,自卑与自傲、获得与丧失、给予与拥有等等都处在挣扎之中。人生的成本就增大了,自我陷入到了一个心理挣扎的泥潭中,并容易被琐碎而平庸的事情所吸引,人就已经不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了。
实际上,所谓无条件的爱里蕴涵着一个惊人的秘密,这个秘密就是自由。0到6岁儿童拥有所有行为、感受和活动的自由,拥有自己发现问题、观察问题、想出对策、解决问题并最后得出属于自己答案的自由。如果我们想把真正的爱给予儿童,把真正的自由给予儿童,做为儿童的监护者,我们只有两个办法,第一:我们曾经在这样的爱和自由中生存过,我们天然的就能给予儿童。第二:我们不曾拥有过这样的生活,那么,我们就必须靠学习来了解儿童生命成长的整个过程,靠学习来学会爱学会体验自由,这个过程也从本质上帮助了我们。
我们要使用理性的爱去面对儿童感性的生活,这是何其艰难的事情。我们想让这些理念在每一个孩子身上实施,我们必须说服家长,我们试着让家长体察自己的心灵世界,以便验证这个说法的正确性,这就能给予家长信心。十几年来,我们就这样把一些美好的理念转化成生活,创造出生活,我们看到了美好人性成长的过程,看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人,还原了人的本质。现在,我们愿意伸出手和您手拉手共同走过您孩子成长的漫长的十八年,这才是生活中真正意义上的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