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情该给孩子自主权

对于学龄前的孩子,一般家长都会以孩子太小为由,习惯凡事包办。其实,只要是孩子能够做、应该做、做起来安全的事情,父母应该让孩子有机会做决定。哪些是孩子有能力决定的事情呢?

自主意识培养

要循序渐进

两岁以上的孩子自我意识开始萌芽,言语和动作的发展迅速,对周围世界的认知范围扩大。他们喜欢到处看、到处摸索,不要成人抱着,甚至不愿让人拉着手走路。他们已经能表达自己的意愿,对成人要他干的事,往往回答“不”。对自己要干的事又说:“我会,我自己来。”可是,家长无条件地包办代替,使小孩子形成一种错误认识:什么事情家长都可以帮着干。因此,家长要通过各种形式,让孩子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生活、学习不能完全依靠父母,要慢慢地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儿童的独立意识是在实践中逐步培养起来,随着他们身体的发育,大小肌肉群的逐渐成熟,心理能力的不断提高,从不会做到逐渐学会做,从做的不像样到做得井井有条。这是必然的规律,也是必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幼儿获得自身的发展。

独立自主性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循序渐进地进行。家长不可急于求成,对孩子的发展作出过高的、不合理的要求,也不能因为孩子一时没有达到要求,就横加斥责。

给孩子自己做的机会

孙女士是一位三岁女孩的妈妈,她说:“宝宝的能力有限,虽然她想自己来,但常常还做不好。例如,自己吃饭,不仅吃得满脸、满桌都是饭菜,而且边吃边玩,饭菜都凉了,所以忍不住还是拿过勺子喂她。孩子自己扣钮扣,也是好长时间扣不上一个,父母不代劳都不行。”

两到三岁是培养孩子独立性的关键期,他事事都想尝试自己做,尝试自己动作的力量和效果,他常常表示要“我自己吃”,而且讨厌大人的帮助或干预。其实,当宝宝用手抓饭自己吃,用手来夺大人手里的勺子时,已经意味着独立性的萌芽。孙老师说,孩子的这种独立性倾向,是一种积极的表现,父母一定要予以鼓励,并引导他学会“自己来做”。如果在孩子独立性倾向发展的时候,没有给他适时的锻炼,错过了这个时机,孩子的依赖性会越来越重,你再想让他自己做,就很困难了。同时,如果生硬地干预或限制孩子的独立行动,常常会遭到宝宝的拒绝,伤害他活动的积极性和独立性。

从小事做起学独立

马老师给家长们提供了以下可放手让孩子决定的事情作为参考。

对衣服样式、颜色的选择。天气冷的时候可以建议孩子戴上帽子、穿上外套,但对于外套里的衣服,则可以让孩子自己做决定。

玩具分享。当孩子不愿将玩具与同伴分享,有争吵行为发生时,别急着介入他们的争执之中,而应让孩子自己去解决。

独处的地方。当孩子心情不好或情绪不佳时,有选择独处的自主权,这段时间暂时不要去打扰他。

哭的权力。当孩子受到挫折、受伤时,让他尽情地发泄。孩子享有哭的权力,此时不要给他任何言语或肢体上的回应,等孩子停止哭泣后,再与他讨论:“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哭得这么伤心?”

恋物情结。孩子对某种物品(如布娃娃、毛巾等)情有独钟时,无论走到哪都要带着它,一旦没了它,孩子的情绪便焦躁不安。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的恋物情结会自然退却,家长不要强求孩子改掉这个习惯。

午睡问题。大部分家长(或幼儿园)在午饭后都会安排孩子午睡,如果孩子睡觉时不断想爬起来,不要强迫他继续躺在床上,可以让他呆在房间里,以不干扰别人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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