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持续性精神动力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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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中国传统商业精神为企业家提供了两种精神动力来源,一种是相对来说境界较低的“光宗耀祖”思想,另一种相对来说境界较高的“实业报国”的思想。对于今天的中国企业来说,其缺陷/不足/束缚是显而易见的。需要澄清的一个问题是:企业价值观与企业家价值观,并不是一回事。但在中国商人或企业家的眼里,商业或企业组织往往并不是一个永存的实体,而仅仅是实现商人或企业家个人远大理想抱负的载体或工具。

在联想并购IBM公司的PC业务的尘埃落定后,同时也意味着新联想必须放弃原有的“产业报国”的企业使命。

因为在新联想的1.9万名员工中,有约1万多名是原IBM的员工。一个新联想企业中的美国员工,并不会为了“振兴中华民族”的企业使命而奉献他们全部的热情和智慧。如果新联想继续坚守“产业报国”的价值观,就意味着企业组织价值观的分裂。

新联想企业使命所发生的悄无声息的变化,带来的不仅仅是中国企业在国际化征途上所遭遇到的文化冲突,同时,也对企业家个人的价值观产生了深刻的撞击。柳传志先生就在企业并购完成后,就发出了这样自言自语式的感叹和困惑:“新联想里将不再提产业报国的目标……可是这样一来,我们究竟为啥干?”

事实上,这并非是柳传志先生个人的困惑,而是代表了中国企业家(企业主)阶层一种的普遍性的困惑。事实上,当中国的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后,企业主或老板总是会遭遇到类似的问题:钱对于个人生活已经足够多了,那么,接下来究竟“为什么”而工作?这个问题的本质是:企业家持续性工作动力的精神源泉,究竟来自于哪里?

一企业家精神动力源泉的来源路径

对于现代企业组织管理来说,传统商人追逐利润/地位/名声的欲望,不足以提供和成为今天企业家所需要的精神动力源泉。

按照“组织管理之父”韦伯的说法,中国传统商人和威尼斯商人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都是基于农业文明的追求财富的传统商业行为;只有现代意义上的所谓“资本主义精神”,才是现代企业组织管理者的精神动力来源。这种精神来源于16世纪的欧洲宗教改革,原有的禁欲主义被允许追求财富的新教所取代。但追求财富并非是为了个人的人生享乐和纵情狂欢,而是因为那是上帝分派的工作,清教徒竭尽一生、永不停息的赚取财富是一种“天职”。

但是,无论是对于中国传统商人、还是现代企业家来说,显然即不会理解也不会认同韦伯所说的基于“天职论”的资本主义精神。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历史进程中,相互融合交替并举的儒、道、佛的文化,都是奉行积极的面向现实的入世态度,所以也不存在所谓禁欲与纵欲的历史性转折,同时因为中国的历史上并没有发生显著的现代工业革命,所以现代中国企业老板或企业家持续性工作的精神动力源泉,是自然而然的继承和延续中国的传统商业精神。

一般来说,中国传统商业精神为商人或企业家提供了两种精神动力来源。

一种是相对来说境界较低的精神动力源泉,来自于传统农业社会下“光宗耀祖、造福桑梓”思想。中国传统商人并不会仅仅为了金钱/利润而持续性的工作,他们有着超越了经济利益的、更为符合中国传统社会现实目的,那就是光宗耀祖、反哺故里的荣耀与名声,比组织基业永存和经济利益更重要。事实上,中国传统富豪商贾们经历了四海漂泊取得商业成就后,无不在家乡兴办义学、造桥铺路等等各种慈善公益事业。显然,“衣锦还乡、光宗耀祖”成为了中国传统商人显见的精神动力。

另一种相对来说境界较高的精神动力源泉,来自于儒家传统思想哺育下的“实业报国、民族振兴”的思想。商业或企业组织在中国商人或企业家的眼里,仅仅是一个实现个人远大理想抱负的载体或工具。他们所扮演的不仅仅是管理企业的责任角色,而是在更大程度上、自觉的担当起了社会责任的角色意识,他们信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经典格言,跃跃欲试地企图“为天地立心,为生民请命”,充满了“天降大任于斯人”式的崇高感。

显然,他们从没有把追求商业上的经济成就,视为个人或组织的终极事业追求,事实上,商业或组织组织,仅仅是为他们提供了实现自我价值的工具和路径。备受推崇的、典型的中国传统的商人或企业家,一直遵循着“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做人原则,自觉的将组织使命与国家命运融为一体,自觉的将个人事业与组织命运融为一体。这种超越了经济利益的“拳拳报国之心”,成为了另一种巨大的中国传统商人精神动力源泉。

事实上,中国商人或商业组织从来都不会宣称其目的是“赤裸裸的追求利润”,而是赋予了赢利性商业组织强烈的非赢利性的道德色彩——即使是较低层次境界的组织使命,也会将“光宗耀祖”置于“赢利目的”之上;最高境界则是企业家自觉的将企业组织使命与国家民族命运融为一体,以“实业报国、民族振兴”取代企业赢利性的经济使命。显然,这是超越了经济性和利润观的商业使命——他们坚定的相信:钱并不代表一切,仅仅为钱或赢利的目的而工作,就成了彻头彻尾的“惟利是图”的小人或奸商。

毋庸质疑的是,假如没有“光宗耀祖”或“实业报国”的理想支撑,他们将因失去理想而不知道究竟为何而工作?事实上,直到今天,中国的企业管理都在无形中接受了这种传统的管理思想。无论是过去传统商业上“以义统利”、还是今天中国企业高喊的“振兴民族经济”,中国企业组织管理者总是自觉的将国家责任和民族大义,置于企业组织“赢利”目标之上。当企业组织的目的超越了单纯的经济或商业成就,就在无形中将企业组织的宗旨使命带入到了非经济性的人生或道德领域。所以,中国的传统商业或企业组织管理的第一要义,并不是如何获利、而是如何争做君子。

一个典型的西方企业,直接将企业组织的使命和宗旨定位于资本获利、股东回报等等经济层面上,他们所思考的管理问题,是如何减低成本、提高效率,这是不问过程、只问结果的管理。而一个典型的中国企业,却纠缠在“义与利”的问题上几千年,企业组织的使命和宗旨定位于诚信经营、“为富要仁”等等道德层面上,绝口不提资本投资回报率的问题。每当中华民族遭遇危机时,他们也总是挺身而出表现出舍财报国的精神。正是这种强烈的反哺故里、光宗耀祖以及民族大义的思想,为中国传统商人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

二中国传统商业精神所提供动力的不足性

对于今天的中国企业来说,中国传统商业精神所提供的精神动力源泉,其缺陷/不足/束缚是显而易见的。

中国传统商人“光宗耀祖、造福桑梓”的精神动力,所提供的仅仅是商人的个人理想、而并不是商业或企业组织的理想。现代企业组织是一个持续性的不断获利、不断投资的良性运营过程,而中国传统商人所持有的衣锦还乡、光宗耀祖的理想,往往是在获取一定经济效益后,便将利润投入到扩大和重复生产以外的领域,譬如忙着修建个人的豪宅大院、甚至是为自己树碑立传。获取利润后再次投资欲望的不足,成为了限制现代企业不断成长的束缚;而传统的“光宗耀祖、造福桑梓”的精神动力,在今天也成为“不思进取、小富即安”的代名词。

中国传统商人“实业报国、民族振兴”的个人理想,看似是一个真诚的、无可挑剔的远大愿望,但实际上则隐含着某种危险。如果一个现代企业组织宣称为一个城市、一个地域或一个民族的自豪而工作,其狭隘都是不言而喻的;同时,怀抱着民族自豪感的企业家期待着一夜成名的欲望,常常导致企业组织脱离了其客观运行规律,而走上了“做大”的道路——“做大”,是中国传统商人或现代企业家一个挥不去的心理情结,这其中即有自觉的民族使命感、也包含着个人的权利欲望,但是,以个人民族情绪和心理情结替代企业组织客观运行规律,其中隐藏着的危险是显而易见的。

毫无疑问,以个人的人生价值观替代组织的经济价值观,不但缺乏对于企业“组织”最起码的尊重,其中也隐含着某种潜在的危险,假如不是这样,那么,非但不会给企业管理带来长足进步、相反可能带来的是灾难。现代企业组织的把企业组织的规模因为企业组织作为赢利性的经济组织,即不等同于政府组织的统治、也有别于宗教组织的管理,追求更大的成就感是民营企业家最大的精神动力!身家千万依然鏖战商海,民营企业家的这种执着往往被曲解为“逐利本性”,短期行为是对中国社会的企业家精神的最大的威胁。社会上多数人的眼光都是短期行为的眼光。

关于将企业“做大”的问题,GE前董事长兼CEO杰克。韦尔奇中国之行的一段对话,也许会给我们另一种启示——杰克。韦尔奇在回答一位中国企业家的提问时说:“美国从政治的角度来说,对政府来说他们并没有觉得大企业有多么的令人激动,尤其跟中小企业相比。所以有时候大公司容易成为攻击的目标,而创业的小公司会创造就业机会,政治家更偏爱小企业和创业的企业,而不是大企业。所以美国大企业对美国政府的影响是非常非常小的。当然政治家在竞选总统的时候也不会这么说,媒体也不会这么说,但实际的情况就是这样的,影响很小。”

事实上,在竞争激烈的茫茫商海中,商业或企业组织无不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个对于“利益或利润”避而不谈的商业或企业组织,那它就算不上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组织。中国传统的“以利制义”古老商则,意味着“义”高于“利”;而“义”高于“利”,又意味着尊重传统道德高于经济利益追求;反过来的管理逻辑就成了:如果经济利益追求高于传统道德追求,那么,就意味着个人行为品德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假如一个商人被冠以“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的恶名,那么,损失的将不仅仅是商业利益、而将是个人一系列人际关系上的名誉损失。

这也是中国传统商人为什么不敢公开宣称“赤裸裸的追求利润”、而总是“顾左右言其它”的深层次原因。企业组织与生存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国传统社会是道德化的理论社会,它要求一切组织和个人需要遵守既定的传统伦理道德秩序;而传统商业或企业组织又以儒商精神,加强和固化了传统的伦理道德秩序。事实上,在中国传统商人所处的中国传统社会环境中,存在着一个看不见的、巨大的道德规则网络——这个“道德网络”的威力,早已经超出了法律的制约力量,用句俗语来说:仅仅是平民百姓道德的唾液,就足以淹死一个人了,而“道德杀人”也并非是偶然事件。

显然,道德的伪装隐藏着极大的风险,因为一旦伪装暴露或被揭穿,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即使有些中国传统商人不相信传统儒家的“利从义出”、不恪守“以义制利”,他也必须夹着尾巴做人,而且还得装出满不在乎金钱的真诚道德状——他必须隐藏起自己追求金钱的真实目的、而需要为自己插上漂亮的道德伪装,否则他就将在传统社会环境中无立锥之地,这也就成了传统道德家眼中的所谓的“伪道德者”或者是“伪儒商”。事实上,“厚黑学、潜规则”等等流行词语,就是描述的这种非主流的管理逻辑,它的潜台词是:即使一些商业或管理原则是有效的,但只要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显见的道德伦理共识相悖,就必须将之掩藏于看不见的黑暗之处。

在中国,每当出现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时,总是伴随着出现道德堕落、极端自私、拜金主义等等与传统儒家思想背道而驰的所谓丑恶现象出现;而每当出现这样的时刻,“儒商”就总是被再次推出、提倡和推崇,因此,与其说推崇“儒商”是提倡一种正确的商业行为模式,还不说是期待“儒商”承担起恢复传统儒家伦理道德思想的重任,更为合适与贴切——这意味着:中国传统商业或企业的宗旨使命,被延伸到了组织内部赢利性的目的之外,承担起了建设社会道德环境和秩序的重大使命。

如果一个企业家带领企业取得巨大商业成就后,却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其努力奉献自己的智慧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但就是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却在中国发生了,不得不说这是中国传统儒家“国家为大、无私奉献”思想的成果。然而,当这种传统精神和未来信仰逐渐的淡化甚至于消失,那么,就意味着企业家精神动力源泉的消失,事实上,今天中国的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在缺乏私人产权制度和合理的分配机制情况下,依旧无私奉献个人商业智慧,所依赖的是传统商业精神和高度共产主义信仰的混合产物,所以,柳传志们常常自嘲自己是中国“最后的、傻乎乎的、不可再生的企业家资源”。

三企业价值观与企业家价值观并不是一回事

需要澄清的一个问题是:企业价值观与企业家价值观并不是一回事。但是,在中国,二者常常被混为一谈。

就现代企业组织管理而言,企业组织价值观/使命/理念等等一些概念,其本质上是在描述与界定企业的“事业边界”。就如管理大师德鲁克所说,每一个企业都需要通过宗旨使命的分析与描述,回答三个最基本的问题:“我们目前的事业是什么?”、“我们的事业将变成什么?”以及“我们未来的事业应该是什么?”,这三个基本问题的核心并不是描述管理者个人的理想、而是需要“面向顾客”描述企业组织的任务。

事实上,西方企业的不断发展与巨大成就,确实得益于企业使命的清晰界定。当西方早期的铁路企业描述自己的使命是成为“铁路行业”的龙头老大时,它很快就被那些描述企业使命为“乘客运输”的企业所取代,因为乘客运输不再将限定在铁路行业内,而是寻找更新、更快的运输方法,航空业由此成为了铁路运输最有力的挑战者。他们抛开了管理者个人的理想描述、而是进入到了组织管理的层面,深刻分析企业组织的未来在哪里、而不是分析企业家个人的理想未来是什么。

但是,在中国传统的商业或企业管理的历史沿革中,从没有试图区分“个人价值观”和“组织价值观”的不同,而是将两者合二为一,将管理者个人的理想等同于企业组织的理想。按照这样的管理逻辑,企业家个人拥有什么样的理想抱负,就会造就企业有什么样的理想抱负;反过来说,当企业家个人的境界低下或不恰当的夸大理想,企业失败的命运也就在所难免。这也造成了一个独特的中国企业现象,即企业管理者或企业家个人的失败,不仅仅是局限在其个人的失败范畴内、而是同时成为了企业组织的失败。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因为在中国的商业或企业组织的历史进程中,并没有清晰明确的进入到“组织”管理领域、而是依旧延续和停留在个体的“人”的层面上。对于中国企业来说,绝大多数本该属于组织管理领域的问题,被解释成了“人”的问题或“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事实上,以中国传统管理并非是现代意义上的狭义“管理”、而是基于维护个人利益的“统治”。管理与统治并不是一回事,现代意义的管理面向的“组织目标”、而传统意义上的统治则是面向维护“统治者个人目标”。

缺乏对于“组织”基本的认识、了解和尊重,成为了中国传统所谓管理的最大弊端。显然,中国传统商业或企业组织的道德化宗旨使命的现象,并不是被夸大到了非经济性的道德领域,而是中国传统商人或企业家,将个人的道德价值观赋予了商业或企业组织。事实上,中国传统的商业价值观,并不是以赚取利润的多少来衡量其商业价值,而是上升到了“是君子、还是小人”的道德高度来评价。

他们在积极的思考人生与生命的价值意义是什么?人究竟为什么而活着?而不是思考组织的存在条件、组织的竞争功能等等问题。在中国传统的商业或企业家看来,生活、事业、生命,这是人生依次提升的三个层次,或者说三种境界。仅仅做好工作式的谋生并不足取,仅仅取得事业成就也不是最高境界,对于人生意义的思考并付诸行动,才是其完美人生境界的追求。“利”并不是他们的人生目的、而是成为了实现“义”的工具和路径,因此,当“义与利”发生矛盾和冲突时,“以义制利”、甚至是“舍生取义”,就成了他们显见的行动。

即使是在今天的中国,一些企业管理者依旧毫不理会企业组织的基本运营规律、也不在意企业的现状是否能够支撑其庞大的个人理想,而是依旧将个人的某种理想或欲望凌驾于组织运营规律之上,轻视组织、蔑视制度、拔苗助长、肆意妄为等等不尊重“组织”的行为,在今天的中国企业管理中依旧司空见惯。中国人从来都不缺乏“人性管理”的智慧的光辉,而缺乏的是对于企业组织使命的尊重和科学的管理精神——中国的管理学的启蒙运动才刚刚开始,尤其是离科学理性的管理精神,还非常的遥远。

正是因为中国的商业或企业组织宗旨,体现的是管理者个人的人生价值观,所以,认识和理解中国传统商人或企业家的人生追求,才是认识和理解中国商业或企业组织宗旨的钥匙。就现代企业组织管理而言,企业家的个人价值观不等同于组织价值观,企业家个人生活行为方式也不等同于组织行为方式。无论一个企业家是多么的强悍和充满个人魅力,他必须面向顾客思考企业未来的问题,他的行为必须被纳入到组织管理行为中。

有必要再次提醒企业家的是:请不要企业组织当作实现个人理想的载体或工具!——企业即不是什么理想的“载体”,更不是什么个人的工具——企业是一个活的生命体,拥有自己独立的生命,即使是创业者或企业的拥有者,也不能把企业当做私人物品而任意的捏来捏去,而是必须遵循企业组织自身的客观运行规律。直到今天,在中国,相信“管理就是管人、做事就是做人”的依旧大有人在,它在本质上所反映出的是中国传统管理对于“组织”的蔑视。对于今天庞大而复杂的企业来说,不懂得企业组织自身的基本运行规律,就很难获得卓有成效的管理成果。

四现代中国企业家的精神动力源泉在哪里?

中国传统商业精神的不足以及中西方文化的差异性,都使得中国企业家必须独立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恰当的、能够提供企业组织的基业常青的企业家精神动力源泉,究竟在哪里?

有一种看法认为按照韦伯的说法,中国传统儒家思想诞生不出资本主义精神,所以尝试性提出中国或中国企业是否需要宗教性解决的问题,这显然是不可思议的提法,因为拥有五千年悠久文化传统的中华民族,如果突然转向设计一个新的宗教或是直接搬用西方宗教,那么,就象黄皮肤的中国人被染上了蓝眼珠一样的滑稽可笑。任何传统文化或宗教,都是历经千百年的历史洗礼而沉淀下来的,远非简单的抛弃或继承这么简单。

另一种中国传统的“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说法,同样是一种令人摸不着头脑的虚无态度,因为传统文化是一个系统性的整体,它本身隐含着一系列的因果逻辑关系,用今天现实的眼光所看到的“糟粕与精华”,常常是密不可分的联系在一起,抛弃一方往往就意味着另一方也必须同时改变。独立的“精华”看起来是那么智慧,但一旦置于组织系统中往往就精彩全无;而将所谓的“糟粕”抛弃,往往是连所谓的“精华”也一起抛弃了。浅薄的现实功利主义,其结果常常是欲速则不达。

适当的、恰如其分的、源源不断的企业家持续工作的精神动力源泉,应该按照这样的路线图来寻找——企业组织生命基业常青的关键性要素,是因为企业满足了某个特定客户或消费者群体的需求;一旦失去了特定客户或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企业组织获得利润来源的血脉就将中断,企业组织的生命也就同时消失了;这意味着企业家的精神动力源泉隐藏在“客户或消费者”的身上,因为只有面向决定企业组织生命存在的关键性要素,才有可能获得“正当的、适合的、有价值的”企业家精神动力源泉。

一种习惯性的传统思维方式是:企业家持续性工作的精神动力源泉,来自于纯粹个人的理想设计或品德修养,这种基于个人主观角度的思维方式,虽然可以获得伟大的、崇高的使命感,但它常常不是领导企业组织的企业家所需要的精神动力源泉。就如同一个“好人”未必就是一个优秀的管理者一样,某些超越了企业组织性质边界的使命感,虽然美妙动听令人鼓舞,但带给企业组织的往往并是贡献、而是伤害。企业家必须具有这样清醒而理性的独立意识:“企业组织”一旦诞生就具有了独立的生命、而不再仅仅是个人的私人物品或附属物。以个人理想替代企业组织理想,是缺乏尊重组织本身客观生命运行方式的表现。

一个现代企业组织的管理者或企业家,如何从客户或消费者身上获取“恰当的、有价值的”精神动力源泉?一群特定的客户或消费者,对于企业组织来说,意味着企业商业利润的来源;而对于企业家来说,则意味着被赋予了必须的责任。就如同一个男人在做了父亲后,无论他是否承认或愿意,他都必须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一样,当一个企业准备或已经在生产或提供某种产品和服务时,就被使用和消费产品与服务的客户或消费者赋予了重大的责任要求——企业家的工作,就是需要深度思考被客户或消费者赋予了哪些责任?如何承担起这些责任?

在百年企业管理史上,一直缺少“他者”意识——“他者的缺席”,使得企业组织长期以来的管理语境是“我的利润从哪里来?我的效率从哪里来?”,而从不去诘问“我应该为‘他’承担什么责任?我应该如何为‘他’提供更好的服务?”。事实上,长期以来企业一直处在以自我为中心的管理状态中,而不是为他人承担责任的状态中——企业组织慢慢的被这种自我意识给“宠”坏了,企业开始变得狂妄自大和横行霸道。尤其是一些因资本的强大而获得了话语权的庞大企业,更是自以为自己是太阳,而社会环境、客户或消费者等等都是星星点点的陪衬物。

一个个的创业神话、商业奇迹和瞬间扬名,使得企业家被当作了一个倍受尊敬的、伟大的职业。在社会、众人和闪光灯的拥簇与鼓励下,企业管理者们放弃原先的小心翼翼和谨小慎微,开始以强大资本的强者的姿态指挥这个世界。专横跋扈并以居高临下的眼光,漠视消费者和客户、甚至是漠视法律——他们正在不知不觉中、主动的远离消费者。他们开始认为是企业制造的商品创造了消费者美好的生活,而不是消费者的捧场创造了企业奇迹;他们认为是强大的企业改变了社会、而不是时代造就了企业。它们因此而失去了对待市场与客户的小心翼翼,想当然的以自己为中心,认为自己是市场的主宰。

现在,必须唤醒企业家沉睡的利他主义的“责任意识”。责任并不是来自于个人的主观愿望,而是来自于外界的客观赋予。当一个企业组织诞生后,就被外界赋予了各种不同的责任。企业是以承担起了各种被外界所赋予的责任,而获得自己生命的存在和利益回报。事实上,企业组织与社会环境、客户或消费者、利益关联者等等关系之间,并不是一种相互的利益关系、而是一种相互的责任关系!只要企业组织承担起了自己“恰如其分的责任”,那么,美好的持续的利润就会出现——这即是一种价值观、也是一种必然的管理逻辑;

简而言之:“管理就是承担责任”——企业家就是通过源源不断的客户或消费者的责任承担,而获取来自强大责任感的永无止境的精神动力。无论是对于企业家、还是对企业组织来说,任何来自利润/冒险/名利/所提供的工作动力,终究会停止的;而来自民族自豪感/争当龙头老大的工作动力,其不恰当性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强烈与深刻的责任意识,才会是永不熄灭的驱动力。当企业家的眼睛专注于来自组织外部的“责任”时,就会发现它是如此的奇妙繁复和玩味无穷,如滔滔江水般连绵不绝。只要客户或消费者存在,那么,企业家的责任就不会消失。

出处:中国管理传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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