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和成均馆大学辩论: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应不应该降至12周岁?

“少年弑母”的案件频繁发生后,很多人认为应该让未成年人也承担刑事责任。

近日,在第9届世界华语辩论赛锦标赛中,成均馆大学和清华大学,就进行了一场关于“未成年人刑责年龄应不应该降至12周岁”的辩论。

在这场辩论如火如荼进行中,也引起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十分赞同,应该让孩子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也有网友觉得12岁的孩子思想、心智是不成熟的,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你又怎么看?

有网友认为:

支持!

应该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煤球求潇洒:12,13岁的校园暴力和杀母杀人案发生后,这些“杀人犯”都受到了法律保护,他们继续吃饭上学玩耍,这样的法律就是让未成年人在犯罪路上越走越远,支持12岁负刑事责任,提高社会公平,也为每一个人提供安全保障!

荆雨石138:支持!刑法已经是79年制定的,14岁的刑法负责年龄也是79年的事了,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现在未成年人的思想比以前更早熟了,法律也应该跟上时代的潮流。

誓薆俊宇:年龄不应该成为逃离法律制裁的借口,既然犯罪,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如果让其逍遥法外,那谁能为死去的人负责呢?未成年人犯罪时思想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就应该为所犯下的事负责,没有人能为未成年人犯下的罪行而买单,法律也不行。

不应该

12岁心智还未成熟

曰乐悦阅:不应该,大部分的孩子在12周岁都没有正确的法律观念,也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根本分不清做的是否正确,只是出于自己的喜好及当时的情绪冲动而已,因此我认为不应该降低未成年人的刑责年龄。

积极性:12岁的辨认能力还在发展中,心智也不成熟,14岁才开始平稳,所以12岁和14岁相比,14岁更适合法律。还有如果降到12岁,那么10岁、11岁的孩子犯罪怎么办?不是应该考虑最根本的原因吗?教育的改变才是我们最根本应该考虑的事情。

user_超:应该从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分子犯罪动机多方面考量,而不应该一刀切的以年龄做为量刑标准,还有要建利未成年人劳教所,教好孩子是关键,惩罚孩子是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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