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逻辑重要吗? 辩论中常用的逻辑技巧有哪些?

技巧一:强加因果

字面意思很好理解,但这种错误往往很具迷惑性,许多辩手场上反应不过来。

前几年很热门的一本书叫《货币战争》,里面有这样的描述“林肯总统表面上看是被南方暗杀,实际上他是在签署了XX金融协议X天后被杀害的…肯尼迪总统遇刺前签署了XX金融协议,试图打击大财团利益….里根总统在签署XX金融协议后,旋即遇刺….”这些煽动性的描述让许多读者自行联想,从而脑补出“美国金融集团控制了美国政坛,如果总统试图限制他们的利益,那么他们连总统都敢杀掉”这个结论。

这就是犯了“把前后联系偷换成因果联系”的错误。

打个比方,我每次考砸前都会吃早饭,但我不能说“我因为吃了早饭所以考砸了”。同样的,美国总统每年都会签署无数的文件,不能把遇刺总统都签署过金融相关文件就得出“总统遇刺和金融文件”有关。这里打个比方,宋鸿兵试图以总统遇刺前都签署过金融协议来论证相关性,但每个总统遇刺当天都会吃早饭,难道能证明总统遇刺是因为吃了早饭么?显然不能。何况,林肯、肯尼迪、里根等人的遇刺,显然和金融体系不直接相关。

一般情况下,因果联系都有前后联系,但前后联系不一定有因果联系。

技巧二:倒果为因

个人认为,如果要挑选一本最重要的必读书给辩手,那非《统计陷阱》莫属。这本书里面的逻辑讲解和案例分析既生动有趣,又严谨科学,我看了5遍,每遍都能学到很多。

里面提到了一个案例:美国某州的麻风病患者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因此许多人得出结论“这个州的气候一定是很容易得麻风病。”

但其实恰好相反,这个州的气候是全国最有利于麻风病患者治愈的,所以全国的麻风病患者都会来这里治疗,所以这个州的麻风病患者才全国最多、比例全国最高。

前几天的热门状态也是一个道理:“二战时,盟军请了一位科学家来研究该加强飞机哪块机身的防护。这位科学家统计了飞机的中弹区域分布图,发现机翼是中弹最多的部位,座舱和发动机则是中弹最少的。那么是不是该加强机翼的防护呢?事实是,能统计到的样本都是中弹后活着回来的飞机,而那些中弹后坠毁了的是不在统计范围内的。也就是说,机翼中枪只是轻伤,中弹最少的座舱和发动机才是致命部位,这里才是最需要加强防护的。”

在辩论场上时,当对方提出了一个让你觉得很突然的数据(比如X州麻风病人最多)时,不要本能地逃避或者害怕,而应该仔细思考一下,对方的数据是否能推出相应的论据。

技巧三:偷换概念/偷换前提

将辩题的前提和定义偷换成与公众认可的定义不相符的前提和定义。

它有以下几种情况:

1,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比如“情在理先/理在情先”,这个题目本来讨论的就是人际关系中人情和道理的比较,可许多反方会把“理”定义成“宇宙万物的生存规律”等奇怪的定义,就属于偷换概念。

2,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比如02全辩“网聊有聊”,“有聊”在语境中是“有意义”的意思,可是正方电子科大偷换成了“存在有聊天这一活动”,就是典型的偷换。

3,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

4,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

这里说个题外话,由于语境的区别,出现定义分歧是很正常的事情,定义分歧一般都要先交锋定义。一般原则是第一常识定义不需要过多演绎,但是反常识定义必须开展论证演绎。比如上周六的南京09明星表演赛,反方将“梦想”定义成“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憧憬”,这个定义违反第一常识,所以反方就进行了很长时间的演绎论证,虽然这个定义很难得到评委的认可,但是也成功打乱了正方部署,使得比赛一直在反方的节奏中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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