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与辩论辩论方法 如何提高辩论能力

辩论方法

论点的表述非常重要。它关系到围绕辩题展开的辩论能否成功,己方观点和主张能否让听众听明白。要做好论点的表述就要满足优选的角度,明确定义,适当地概括并且能合乎事理。

优选角度

表述论点,要选择最优的角度。角度好,可以避开难点,还可以别开生面,增强论点的说服力。

明确定义

给概念下定义,是表达论点时经常使用的方法。可以用明确定义的方法去阐明论点,也可以用明确定义的方法去反驳对方的论点。在定义上稍有失误,就可能使立论失败;同样,利用对立方定义的失误,也可能使驳论成功。

在辩论中,定义是十分重要的问题,无论是辩护还是辩驳,论点上的分歧,往往表现在对概念的理解上。有时理解上仅有细微的差别,也会成为相互对立的焦点和相互攻击的靶子。为此,在辩论时首先要明确定义,弄清概念。

概括适当

我们确立和表述论点时,往往有这样的情况,就是从个别事物、现象推导出一般的普遍的道理,这就需要概括。

概括适当是指由个别事物或现象概括出普遍性的道理,要使这种推导具有必然性,能由个别必然推出一般,既不扩大也不缩小,要恰好合适。扩大了就会以偏概全;缩小了就会以全概偏。倘若根本就缺乏必然性而要硬推,就会使论点与其依据脱节,成为强加于人的观点。

合乎事理

确立、表述论点,要合乎事理,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倘若与事理不合,此论点即失去了正确性、科学性。

语无歧义

在辩论中表述论点时出现歧义现象,如果是故意者,则为诡辩,就失去了辩论的意义;如果是无意中不慎出现者,也是一种错误,严重的可以使其论点站不住脚。

歧义,是指语言,或是词或是句,其含义不是单一的,既可以解释成这种意思,也可以解释成另外的意思,这时它的语义就不确定了。如果表述论点的语言发生歧义,论点的含义就不确定了。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辩者有许多不同的类型,根据不同的心理素质,可以把辩者分为老练型和稚嫩型、权威型和非权威型、感情型和理智型等类型。

老练型和稚嫩型

老练型的辩者由于富有辩论经验,胆大心细,处变不惊,能够很好地适应论战的变化,一旦出现困境,也容易迅速寻找出解脱办法。因而老练型辩者的心态,往往是成竹在胸,充满自信,镇定自若,沉着应战。而稚嫩型的辩者,大多临战经验少,底气不足,缺乏自信,一旦遇到意外情况,容易惊慌,缺乏应变能力,摆脱困境的方法也少。然而老练型的辩者也容易囿于经验,束缚其发挥创造性;稚嫩型辩者倘若能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倒容易放手发挥能动性与创造性,有时反而会使对手出乎意料,难以招架,从而出奇制胜。

不同类型的辩者,都各具长短,倘若在辩论实践中不断提高修养,避其短扬其长,继而补其短扬其长,那么不论是什么类型的辩者,都能将自己培养、锻炼成为雄辩家。

权威型和非权威型

权威型的辩者,往往有一定的知名度,比如是专家、学者,或者是雄辩家。由于权威的弥散效应,权威甚至也包括一些担任领导职务的人。虽然他们并不见得是某方面的行家里手,也不见得具有高超的辩论修养,只因为他们是领导,也会被人们视为权威型的辩者。权威型的辩者对于对立方的辩者,容易形成一种压力,使之产生一定的畏惧感,这就便于权威型的辩者在辩论中取得主动。对于受众,权威型的辩者也容易受到尊重与信任。这些都是权威型辩者优于非权威型辩者的地方。但是权威型辩者往往自己也有一定的心理压力,他会担心一旦有所失误就会损害自己的权威形象,所以这种权威性会成为他的负担,他的辩论往往会显得拘谨,可能影响他的辩才的充分发挥。加之,正因其是权威型的辩者,对手可能会更加慎重地进行充分的辩论准备,更加周密地谋划策略,更加谨慎地应付他们之间的辩论,这样就会使权威型的辩者面对更加严峻的辩论情势。另外,正因他是权威型的辩者,所以受众对他的期望值也高,倘若他不能满足这种期望而使受众失望,那么就容易失去支持,而置自己于窘境,终至败北。因此,权威型辩者参辩,取胜的难度自然也会增大。而非权威型辩者,却不像权威型辩者那样存在种种心理负担,也不会具有那些难度,反而显得无拘无束;倘能无所畏惧,保持良好的竞技心理状态,则更容易充分发挥自己的辩论才华。

感情型和理智型

感情型辩者的情绪很容易处于高度兴奋之中,不仅在语言上,而且在非语言表达上,感情色彩都非常强烈。他的语言充满感情,面部表情和体态动作也有丰富的感情,常常能够感染对立方的辩者,也能使受众为之动容。感情型的辩者能够使辩论气氛非常活跃,给人以深刻的强烈的印象。但是感情型的辩者,由于高度兴奋,感情奔涌,往往容易离题,旁逸斜出,而且在论证时也易于忽略逻辑的严密。受众虽然可能受其感染而感情激荡,却不一定能够真正抓得住他的辩论的精华;对手呢,虽然也可能在感情上接受他的影响,但稍加镇定,冷静下来,不难发现其论证的弱点和破绽,而组织有力的反击。感情型的辩者不易使对手完全折服。

理智型的辩者并非毫无感情色彩,而是他们能更多地运用智慧,以理服人。他们的辩论往往逻辑性强,论证也头头是道,让人感到合情合理,无懈可击。但是理智型的辩者进行辩论时,不能像感情型辩者那样使气氛活跃,往往显得有些呆板,不易唤起受众的兴趣。但理智型的辩手却常常能以他们严密的逻辑力量震慑对手。

感情型辩者的辩论对于受众的影响往往立见成效;而理智型辩者的辩论对于受众的影响,一旦发挥作用,就会相当稳定地使其形成与自己共同的趋向。

 

如何提高辩论能力

作为辩论媒体的语言,它既传达辩论的内容,又表现辩论的谋略和技巧。为了让语言最大化地发挥作用,就要特别强调它的严谨。

表述谋略技巧严谨

我们在运用语言表述辩论技巧时,应充分体现出这些谋略的正确与高明,表达出谋略思想的本质与规律性,这样才能使技巧的表述更准确、突出。在表述技巧时,要特别注意:一要把准时机,不早不晚,使技巧的运用恰到好处;二要瞄准对手要害,使技巧的运用不偏不倚,正中对手致命处;三要控制好辩论情势,发挥表述技巧,语言张弛得体,疾徐适度,捭阖有序。这样,表述谋略的运用才能严丝合缝,无懈可击;表述技巧的发挥才能淋漓尽致,天衣无缝。既可以充分表现出辩者稳操胜券的主动,又可以充分体现出辩论语言的雄辩力量。

表述内容严谨

在辩论中,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辩者在运用语言表述内容时,都要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1.表述论证要合理

所谓论证合理,一是指论据与论点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用论据必然能推导出论点;二是指推导必须合乎逻辑,顺理成章。因此表述论证的过程和方法,必须逻辑严密,推理自然,表现出论证的必然性。这样推导出的论点必然牢靠,说服力强。

2.表述论据要确实

论据是建立论点的依据、基础。把论据表述得确凿无误,真实可靠,论点才能站住脚,有说服力。这里特别要注意:作为论据,不论是事实、数字,还是理论等,表述时一定要准确、恰当、真实,不能出现任何问题。只有这样,才可使论据确凿可靠,充分发挥它的论证作用。

3.表述论点要清晰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辩论客体中,我们曾分析过确立论点的四个必备条件:科学性、创见性、针对性和鲜明性。那是指确立的论点本身所应具有的特性。这里谈的论点的清晰,则是指运用语言表述论点的具体要求。

要清晰地表述论点,就要求表述要准确、完整、概括。

除此之外,论辩最需要的是理智,越是在论辩最激烈的时候越需要理智,决不能让论辩纯受感情的支配。遵循下列原则,构成了辩论控场的有效机制:

1.道德控制原则

辩论是为了交换意见,交流信息,加强对论题的多层面理解,而不像培根所批评的那样,“只图博得机敏的虚名,却并不关心对真理的讨论”。辩论双方应持诚恳、谦虚、互相切磋,取长补短的态度。只有这样才会胜不骄,败不馁,才不会计较个人得失,才会树立起良好的“辩德”。

2.心理控制原则

论辩者一般存在着两种心态:一是“说服欲”;二是“表现欲”。这就需要辩论者在辩论中少用武断语言,而代之以力量更大的温和语气,尽可能不要伤害和激怒对方,万一对方激动起来,最好的办法是沉默。

3.审美控制原则

辩论是一种艺术,具有审美价值。见解精辟,论辩机智,妙语连珠,风趣幽默,这些都能给人以美的享受,使人折服。除此之外,举止大方、文雅,且有风度美,同样能使人易于接受。

 

演讲与辩论

事实胜于雄辩。摆事实,讲道理,这是辩论中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技巧。可以举事实论证己方的论点进行立论,也可以举事实反驳对立方的论点进行驳论。

用事实证明道理的重要性

揭谎术运用的关键,是以真实的事实从正面驳斥、揭露诡辩。这种方法,在论辩中既可用来驳斥、揭露诡谲者论题的虚假,还可以用来驳斥、揭露诡谲者的论据、论证方式的虚假。

揭谎术在论辩中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揭其谎而露其丑”。所谓丑,就是不真实的、不合理的,可笑、可鄙、甚至是可恶的,然而又是用虚伪的外在形式所掩盖着的事物。揭谎术就是运用内在的真实性,撕毁这种外在的虚伪性,就如同把那些假脸面剥开,露出那烂疮的真相一样。诡辩者最见不得人、最荒唐的丑事,也是最怕被别人戳着的痛处。揭谎术一经将其揭露出来,其谎其丑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原形毕露,从而使诡辩者无法逃脱,无法赖掉,只落得威风扫地、狼狈不堪的下场。

选择当场的事实

实践是检验某个观点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将对方虚假的观点用实践当场检验一下,其虚假性立即就会暴露无遗。

摆出事实,直言反驳

除了诡辩,论辩中的所有辩解,说到底都是在摆事实。除了诡辩,种种论辩术,说到底都是摆事实之术。甚至连诡辩者也是讲究摆事实的,不过他们惯于把非事实打扮成事实的样子罢了。

举事证理要直中要害

事物的规律都是客观的,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人们可以认识客观规律,用它来改造自然界,改造人类社会,但人们却不能创造、改变和消灭客观规律。乙同学对甲的观点并没有全面地进行反驳,只是举事例反驳,这样就将对方的观点轻而易举地驳倒了。

要是辩论中,辩者处于失利的境地,或是在口头辩论中,现场受众情绪低落、丧失接受兴趣等,都可能使辩者产生压抑情绪。所以辩者的自控,摆脱压抑情绪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摆脱压抑情绪

1.及时进行调整

倘若辩者处于不利境地,应迅速改变辩论的谋略与技巧,使自己尽快脱离困境,转危为安,振作精神,再接再厉,继续论战;倘若是受众消沉,也应迅速调整辩论的内容与方法,增删材料,提高趣味,变换技巧,使辩论更加活泼生动,再掀高潮,以唤起受众的兴趣,吸引他们的注意,尽力扭转辩论的气氛,以利于辩论的继续展开。

2.树立高度的责任感

辩者进行辩论,是为了探求真理,因此,不论遇到何种情况,不能泄气,不能打退堂鼓,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将辩论进行到底。

3.也可进行自我暗示

或用心理的内部语言,或用不易被人觉察的小动作,提示自己努力振作,以利再战。

二、摆脱冲动情绪

1.学会克制

在辩论中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要泰然处之,绝不冲动。也可以采取自我提示的方法。比如说安放座右铭(这在书面辩论时较为可行),或是用受众难以觉察的掐手指、捏耳朵等动作提示自己克制。

2.事前做好准备

防止大喜大怒,保持头脑冷静。

3.明确与人为善

对论敌、对受众都要摆正关系。与论敌的辩论是为了探寻真理,只要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敌人,就应亲切自然,和蔼待人;对受众更应亲切友善,努力适应,积极争取,遇到受众不满、厌烦、抵制甚至吵闹起哄时,应多自省,迅速调整自己的辩论方式、方法,以满足受众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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