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惩罚后患无穷

体罚学生,是教育的大忌。它是一种非科学的、简单粗暴的异化了的教育手段,是教师在施教中无能的表现。这一点在教育界达到了广泛的共识。然而,人们所不齿的是“伤筋动骨”的“武”体罚,而对伤心动志的“文”体罚一心理上的惩罚,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反而走进了认识的误区:“君子(此谓老师)动口不动手”,何罪之有?其实,心理惩罚对学生身心的伤害更为严重。

第一,心理惩罚必将导致逆反心理的产生。施教者最担心的是受教育者产生逆反心理。而逆反心理产生的主渠道是施教者对学生心理上的伤害。在学校教育中,部分教师出于“恨铁不成钢”的心理,或出于时学生的偏见等种种原因,在批评学生时往往不自觉地使用侮辱性的言辞,什么“智商低下”呀,“笨蛋一个”呀,“无可救药”呀,“不是读书的料”呀,等等。笔者认为这不是简单的“逆耳”之言,而是一种心理上的惩罚。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在铺天盖地的训斥声中,学生只能沉默,只会伤心,只有痛苦;教师似乎通过发泄而求得心理上的平衡,却失去了一切教育手段,把学生逼到了对立面。心理惩罚把学生的上进心,求知欲摧残殆尽,心理上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进而产生相应的抵触情绪——逆反心理。我们知道“亲其师而信其道”,学生带着这种严重的心理障碍又如何谈得上“信其道”呢?

第二,心理惩罚可能导致变态心理的形成。心理惩罚往往会在学生心灵上留下永恒的痛苦与伤痕,使他们丧失学习的热情,失去生活的勇气,不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严重的可能导致心理的变态。笔者注意到,学生心境平静时呼吸为20次/分钟,而在教师的责骂声中呼吸高达40–50次/分钟。由于心理惩罚的刺激,可以引起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和外部腺体(汗、泪)与内分泌腺(肾上腺素,胰岛素等)诸方面一系列的变化,必然使机体的正常功能发生紊乱,从而导致疾玻有的可能导致变态心理,不利于学生良好性格的形成和培养。实践告诉我们,对教育对象过于严厉,常训斥,打骂,进行心理惩罚,那么,其对象的性格发展常出现变异,容易养成孤独,抑郁和执拗的性格,且缺乏自信心、自尊心,行动往往是冲动和触发性的,甚至变得冷酪,残忍,以虐待小动物、欺侮小同学来发泄内心的痛苦与憎恨。

我们认为心理惩罚的本质是对人才的摧残。施教过程中,教师有意或无意实施这种惩罚,都是一种对教育事业极端不负责任的态度,都是对人民教师这称号的亵渎。陶行知先生说得好,“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我们为什么不多一份宽容,?多一份关心,?多一份理智,让薪薪学子中有更多的瓦特、牛顿、爱迪生脱颖而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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