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的演讲是如何练成的?

我不会支持任何一项将所有削减赤字的负担都压在普通美国人身上的方案。” 2011年9月19日奥巴马在白宫演说中开启了他对富人征税的计划,他超凡的演讲魅力打动了很多人。

即便是口齿正常的国家领袖,想要在演说中挥洒自如也绝非是一件易事,因为你在对一个国家的人喊话。以历任美国总统来说,演讲就是他们的必修课,当然,凡是课程也都会有人不及格。

奥巴马“男中音”有优势

总统演讲的第一个条件:有个好嗓子,就成功了一半。但好嗓子都去百老汇了,剩下来当总统的嗓音就参差不齐了。

奥巴马天生丽质,他是个男中音,听起来沉稳得多;林肯的声音听起来则尖声细气,所以今天的听众其实很难想象,当林肯用他的小细嗓子,在葛底斯堡演说中高喊“我们要在这里下定最大的决心,不让这些死者白白牺牲” ,会是一种什么情景;而小布什的嗓音则听起来有点滑稽,加上他不时露出笑容的脸,总让人觉得想笑。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林肯时代没有演讲提词器,不过多半时候也不会出岔子,因为那时候的演讲稿就是他自己写的,而且只有272个单词,印象深刻也不会忘记很多。曾有一个段子说美国总统罗斯福问美国的外交官哈里曼:“为什么英国首相丘吉尔的演讲稿那么激动人心呢?我们的撰稿人怎么就写不出那么有水平的东西呢?” 哈里曼说:“那是丘吉尔自己写的。” 看来在演讲稿这个问题上,还是躬亲的效果比较好。

奥巴马在演讲上就颇有功力,这一点很像林肯。奥巴马曾经在伊利诺斯州做议员,林肯就出生在那个州,奥巴马的选举开始点就是林肯的老家斯普林菲尔德,颇有点向林肯致敬的意思。和林肯最为相似的是,奥巴马的某些重要演讲稿就是自己所写。除了 “偷师” 林肯之外,奥巴马的演讲还有一个特色,就是他借鉴了马丁·路德·金博士那种连贯的排比句和问句,从现场录音就可以听得出,因为马丁·路德·金在林肯纪念堂前高喊那些排比疑问句时,下面很多听众很激动地高声回答 “耶” ,这种句式极大地调动了台下听众的积极性。

小布什是个另类,因为很多词他读不清楚,所以妻子劳拉经常需要在他上台演讲之前,一边帮他整理衣领,一边帮他校正 “格鲁吉亚” 、 “阿塞拜疆” 这些国家名字的读法。故此,曾有媒体拍到小布什的副总统切尼在总统演讲时打瞌睡,连自己的副手都如此不屑,说明小布什的演讲真的无聊啊。

写演说稿是个力气活

上文提到罗斯福非常妒忌丘吉尔的演说稿,结果发现那是首相大人自己写的。但像丘吉尔这种勤于写作的领袖真的比较少,多数演说稿还是由人代笔完成的,一篇看似不长的演说稿,其实对写稿人来说就是一项非常的折磨,对各种政治因素的考虑和博弈,一遍遍谨慎的审视和修改,完全就是一件体力活。

1987年,柏林建城750周年,美国总统里根要去发表演说,撰写演说稿的任务就落在了彼得·罗宾逊头上,写点什么呢?

当时的柏林,是东德的首都,柏林墙还屹立在那里,所以东德的外交官首先告诉彼得,不要写猛烈抨击柏林墙的话,不要骂苏联。但是彼得在东德逗留的短短时间内,从身边的人口中只体会到了一种最为强烈的情绪,那就是要求拆掉柏林墙。

于是,彼得开始动笔:“戈尔巴乔夫先生,拆掉这堵墙吧。” 因为是对东德人演说,所以他故意用了德语的“先生”一词,思来想去,他又把 “拆掉” 改成了 “推倒” 。结果,这篇演说稿在白宫的新闻主管那里被撕成了碎片,他对彼得咆哮道:“一无是处!”

彼得只好又闷头修改, “推倒” 又被改成了 “拆掉” 。最后,这篇演说稿得到了里根总统的首肯,他很喜欢。彼得听了总统的赞许,心情自然很好,可是厄运接踵而至,美国国务院和国家安全委员会看过演说稿之后,简直是暴跳如雷,他们认为那句 “拆掉这堵墙吧” 简直就是一句天真的玩笑,是明摆着和苏联搞对抗,这种想法出现在总统演说中实在是过于幼稚了。连当时的美国国务卿舒尔茨都觉得,这样的话出现在里根总统的演说中,简直就是对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的冒犯和无礼。

结果,那堵墙没拆,那句话就首先被删掉了,填上了不温不火的一句期待:总有一天,这堵丑陋的墙是会消失的。彼得盯着这句话有点窝火,总有一天会实现,这不是苏联人最爱说的话么?

等里根飞到意大利的时候,这篇演说稿再一次被拿出来讨论,白宫新闻主管把各方的意见都说了一遍,里根自己读了一遍,尤其是 “拆掉这堵墙吧” 那一段,他笑着说:“留下吧。”等他的飞机抵达柏林时,那些反对派还是不死心,大清早就拿着演说稿再次找到里根,想删除那句话。在前往勃兰登堡门的汽车上,里根对新闻主管说,他必须要讲出那句话,还开玩笑说:“国务院那些家伙肯定会杀了我。”

结果,演说的效果异常地好,曾经坚持要删掉那句话的美国国务卿舒尔茨甚至找到写稿人彼得说:“你是对的!” 2年之后,柏林墙被拆除。

“调教总统”的演说训练师

像很多技能一样,演讲的技巧是可以训练的,别以为总统都是天生的演说家。很多美国总统的华丽演讲其实都出自一个训练师之手,他可以让你成为总统,也可以让你成为白痴,他叫迈克尔·锡恩。

与 “学生” 奥巴马的慷慨陈词不同的是,他轻声细语,为人低调,总是喜欢躲在幕后“调教总统”,他对每一个前来求教的人物也都了如指掌:“克林顿的演说为什么如此精彩?因为他很享受那个过程,只要有听众,他就能侃侃而谈。”

原来,克林顿是个“话唠”。对比鲜明的是,克林顿的妻子希拉里就不是特别喜欢滔滔不绝地演说,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他们可以做夫妻:一个愿意说,一个愿意听。希拉里还在回忆录中提到过锡恩教她如何使用提词器的事情,这就是现在的总统的好处,林肯时代肯定没有那玩意,词儿都记不住,就别当总统了。

奥巴马也不是天生就会使用提词器,2004年他在民主党全国大会“一讲成名”之前,他就是个 “演讲菜鸟” ,因为他从来没遇到过全国大会那么大的阵势,他攥着自己那2300个单词的演讲稿排练了3遍,还是不得要领。锡恩教奥巴马说,不要被观众席上的噪声所干扰,要学会驾驭鼓掌声,准确地找到停顿和继续的时间点。

现年60岁的锡恩,对每一任总统都很熟悉。锡恩还清晰地记得肯尼迪第一次演讲时的尴尬:“他看起来很害怕,根本不想演讲,那时他才17岁,但是他答应了叔叔要演讲,我对他说‘抬起头,让观众看到你,不要担心!’”

锡恩为何会如此热衷于研究演讲的技巧,因为就像电影《国王的演讲》中的国王一样,锡恩也曾是一名口吃患者,经常在排长队买东西的时候说不出来要买什么,被后面的人狂骂。后来他发现,其实只要稍微改变一下说话的腔调,就可以改正口吃的毛病。后来,他有了自己的媒体顾问公司,从历届美国总统到华尔街金融业巨子,都是他的客户。

现任美国财政部长盖特纳,曾经是一个沉默寡言的木讷之人,最终也在锡恩的调教下变成了一个能说会道的财长。不知道美国前任财长保尔森是否接受过锡恩的培训?他也有些口吃,而且语速很慢,如果他足够能说会道的话,就不需要在请求国会通过经济救援计划时,向当时的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单腿下跪了。

大萧条时期的美国总统胡佛,很看不起另一位总统罗斯福,因为口音很重的胡佛总是觉得罗斯福太会演说,或者叫 “太会表演了” ,这是不是口音不正的胡佛对能说会道者的一种嫉妒呢?

 

来源:看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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